| 標???????題 | 烏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烏海市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的通知 | ||||||||
| 索??引??號 | 111503000115543089/2023-13308 | 發文字號 | 烏海政辦發〔2023〕41號 | ||||||
| 發文機構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信息分類 | 廢止失效規范性文件 | ||||||
| 主題分類 | 其他 | ||||||||
| 成文日期 | 2023-11-20 00:00:00 | 公開日期 | 2023-11-20 11:09:21 | 公文時效 | 廢止 | ||||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烏海市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3年11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烏海市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
為全面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建筑業倍增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內政辦發〔2023〕52號)要求,促進我市建筑業強筋壯骨、提質增效、晉位升級,建筑業產值、稅收穩定增長,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建筑業改革,完善體制機制,分類指導,綜合施策,扶持建筑業企業多起來、大起來、強起來,不斷擴大我市建筑業企業產值規模占比和稅收,鞏固建筑業支柱產業地位,促進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二、發展目標
(一)到2025年底,建筑業本土總產值力爭達到40億元,較2022年同比增長60%。其中,到2023年底,建筑業本土總產值達到28億元左右;到2024年底,建筑業本土總產值達到33億元左右;到2025年底,建筑業本土總產值達到40億元左右。
(二)到2025年底,我市注冊建筑業企業數在保證現有企業規模的前提下,力爭培養更多的優秀建筑業企業。
三、工作舉措
(一)提升建筑業企業競爭力。引導、鼓勵本地建筑業企業通過吸收、合并、重組等方式,擴大企業規模,提高技術和裝備水平。通過放寬資質申報起步級別限制(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可直接申請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二級資質;對已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直接申請自治區權限內對應的總承包覆蓋的同等級專業承包資質,但同時需滿足所申請同等級專業承包資質的條件和要求)、簡化資質申報辦理流程(企業申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時,可采取告知承諾制方式,實行即報即辦)、優化資質申報條件(注冊建造師年齡可適當放寬至65周歲,且人數不超過注冊建造師總數的三分之一)、優化資質申報業績認定辦法(統籌開展線上線下業績核查,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上基本信息中標記為“A”級的業績,可直接用于資質升級,不再進行業績核實,平臺無法查詢的業績或技術指標納入線下核查)等方式促進建筑業企業資質提檔晉級。引導建筑行業向多專業類別發展,提升市政公用、軌道交通、水利、地下空間開發等基礎設施施工能力。培育可持續發展的優秀建筑業龍頭企業,積極搭建龍頭企業參與烏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河二期、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的合作平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能源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烏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高新工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區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單獨列出)
(二)深化建筑業招投標制度改革。改革以價格為決定因素的招標模式,實施技術、質量、安全、價格、信用等多種因素的綜合評價,防止惡意低價中標。落實招標人主體責任,不得限定投標人所有制形式,不得設置超出項目實際需要的業績作為資格條件,不得排斥和限制潛在投標人。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遠程異地評標,主場評標委員會成員原則上不超過評標委員會成員人數的二分之一(含招標人代表),評標委員會負責人在主場的評標委員會成員中產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原則上采用暗標評審方式。(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能源局,烏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規范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招標人要嚴格落實招標文件審查主體責任,對招標代理機構編制的招標文件認真組織審查,對招標文件中投標人資格條件、加分條件、中標條件、強制認證、強制設立分支機構等易發生的不公平競爭條款,逐條對照,形成審查結論,確保合法合規、科學合理、公平競爭。強化信息公開,依法依規發布招標公告,接受社會監督。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有效落實監管責任,加強日常監管及“雙隨機、一公開”事后監管,加大對招標文件的抽查力度,及時糾正并查處妨礙公平競爭的行為,并對有關招標人及代理機構實施信用聯合懲戒。(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能源局,烏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支持建筑業企業采用聯合體投標。組織開展“央企幫地企、大企帶小企”行動,支持央企與我市建筑業企業、區外建筑業企業與我市中小微建筑業企業組成聯合體投標。采取聯合體投標的可在招標文件中設置加分項,聯合體成員單位工作量原則上不低于聯合體投標標段工作量的40%。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不得設置禁止聯合體投標條件。聯合體產生的業績作為今后各方業績予以認可。推動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高新工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國有投資平臺增加提升施工資質,探索與央企、大型企業組成聯合體承擔大型項目建設,學習先進管理理念和技術,促進國有企業提高項目建設管理綜合水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能源局,烏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高新工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積極推進建筑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動我市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我市國有企業為基礎,與我市資質信譽良好、資金實力較雄厚、競爭力較強的民營建筑業企業分別成立混改企業,努力進入自治區“蒙”字號大型建筑業國企方陣,鼓勵混改企業積極參與各項工程投標。對獲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混改建筑業企業,母公司承諾在工程質量、安全、債務、侵權、違約等方面予以擔保并承擔連帶責任的,準予其自成立之日起3年內使用母公司業績、信用信息、獲獎情況作為承攬我市工程項目的投標人資信。(市統計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能源局,國家稅務總局烏海市稅務局,烏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高新工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支持中小微及民營建筑業企業加快發展。認真落實促進中小微、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扶持政策,支持中小微、民營建筑業企業在專業細分領域開展技術攻堅和產品創新,向“專精特新”發展。工程總承包項目進行分包的、不屬于招標范疇的工程項目,鼓勵依法發包給當地中小微建筑業企業。建立“資質等級建筑業企業”培育庫,將我市具有一定規模、符合產業政策、有發展前景的中小微建筑業企業列入培育庫進行重點培育、重點扶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能源局,烏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高新工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激發本地建筑業企業市場活力。科學謀劃今后三年建筑業重點項目,做好項目招商引資服務工作。積極搭建與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入園企業合作平臺,鼓勵龍頭企業參與園區各類功能區建設、濱河二期基礎設施開發建設。積極搭建房地產開發項目與龍頭企業的合作平臺,促進龍頭企業發展壯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財政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能源局,烏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高新工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八)提高我市企業外地市場占有份額。積極為本土企業“走出去”搭建平臺,采用聯合體投標、技術協作等方式參與市外項目建設。企業在市外承攬工程年產值達到1億元以上的可在招標投標中給予加分,所承攬的工程納入市本級各類評優范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能源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九)積極引進優秀建筑業企業。引進一批綜合實力強、品牌知名度高、信用狀況好的建筑業企業總部、區域總部或分支機構落戶烏海。對央企、國企、大型民營建筑業企業遷入我市、在我市設立全資子公司或把分公司改為子公司并將一級及以上資質遷入我市的,給予一定獎補支持。市外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企業遷入我市并注冊落戶的(承諾5年內不遷出烏海市),注冊滿一年給予10萬元獎勵,優先保障企業總部辦公、科研培訓基地、裝配式部品部件生產基地等用地需求。市外建筑業企業在我市注冊成立總承包二級及以上獨立法人子公司(含分公司改為子公司)的,給予子公司5萬元獎勵。對落戶烏海的外地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的建筑業企業在我市首次購置企業自用辦公用房(不包括附屬設施和配套用房)的,按購房房價的5%給予補助,分2年平均支付,累計最高不超過10萬元。享受補助期間,辦公用房不得對外出售轉讓、出租或轉租、改變其用途,違反規定的,應當退還已取得的補助。同時,在用地、人才落戶、住房保障等方面依法依規給予支持。對落戶當年建筑業產值達1億元、2億元并納入我市統計庫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2萬元、3萬元獎勵。(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能源局,烏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高新工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積極搭建銀企合作平臺,在堅持市場化、法制化的前提下,強化建筑業企業融資服務,簡化業務辦理程序,進一步降低融資成本。鼓勵銀行機構創新擔保方式,支持建筑業企業以工程設備和應收賬款等作為抵押物或質押物進行融資。建筑業企業在市外承建工程,凡符合信貸政策和貸款條件的,可向我市開戶銀行申請貸款,鼓勵金融部門給予信貸支持。(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烏海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烏海監管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大評優選先力度。指導建筑業企業積極應對“營改增”改革,鼓勵和吸引企業在本地納稅。依據《內蒙古自治區建筑業龍頭企業評選辦法》(內建協〔2023〕59號),結合建筑業產值、入庫稅收、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指標按年對各建筑業企業進行綜合考評,在此基礎上評選出年度龍頭企業、優秀企業。(市統計局,國家稅務總局烏海市稅務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能源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聚力做到應統盡統。全面梳理轄區內、產業園區內在建房屋、市政、水利、交通、能源、化工等建設項目,指導新入統企業做好注冊錄入工作。在杜絕漏統漏報上下功夫,共享稅收數據,及時收集本地建筑業企業在外承攬工程信息,全部納入統計名錄庫。同時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房屋和市政建筑、公路、鐵路、民航機場、水利水電、礦業、石油化工、市政公用等工程類別,都應納入建筑業產值統計范圍。住房城鄉建設、水務、交通運輸、能源、發展改革、工信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各司其職,緊盯本行業工程建設項目,挖掘本地資質內建筑業企業納統,做到全領域、全口徑入庫統計。推廣并應用自治區建材及服務集采平臺,提升物流、商貿等上下游產業鏈協作配套水平,實施本土化運營,降成本、保質量、增效益,使稅收落到本地。(市統計局,國家稅務總局烏海市稅務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能源局、財政局,烏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統籌推進建筑業平穩增長十二條措施,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加強跟蹤督辦,及時掌握、調度各項工作落實情況。要全面落實行動方案中有關財政、金融、用地、審批等各項政策措施,不打折扣地將企業引進來、留下來、扶起來、強起來,全力推進我市建筑業穩步增長行動。
(二)落實工作措施。各區人民政府及相關責任部門要立足工作實際,按照職責分工落實落細工作措施,確保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三)強化宣傳引導。各區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要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提振市場主體信心。要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確保政策措施全面落實。要選樹優秀建筑業企業,及時總結建筑業平穩增長典型經驗并復制推廣。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如國家、自治區政策有新規定的,按照國家、自治區政策執行。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上一條:
下一條:
烏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主辦 烏海市大數據中心 維護
地址:內蒙古烏海市海勃灣區濱河區市行政中心 郵編:016000
蒙公網安備:15030202000006蒙ICP備05000809號 政府網站標識碼:1503000001
網站有害信息舉報及維護電話:0473-3998316,郵箱:zwgkj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