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烏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烏海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2025年版)的通知 | |||||||||
| 索??引??號 | 111503000115543089/2025-04561 | 發文字號 | 烏海政辦發〔2025〕28號 | |||||||
| 發文機構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信息分類 | 政府文件 | |||||||
| 成文日期 | 2025-08-27 00:00:00 | 公開日期 | 2025-08-27 17:03:53 | 公文時效 | 有效 | |||||
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烏海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2025年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5年8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烏海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建立健全烏海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體系和機制,科學、有效、快速處置大面積停電事件,提高應對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預防和減少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切實維護國家和地區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預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統籌發展和安全,建立健全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完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夯實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管理基層基礎,科學、有效、快速處置大面積停電事件,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因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影響和損失,切實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烏海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本預案適用于烏海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和處置工作。
大面積停電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災害、電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烏海市電網或城市電網大量減供負荷,對公共安全、社會穩定及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影響和威脅的停電事件。
當市內發生由于其他因素導致大面積停電時,根據需要參照本預案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烏海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應堅持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屬地為主、分工負責,保障民生、維護安全,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原則。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各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應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處置工作。
按照事件嚴重性和影響范圍,參照《國家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分級原則,烏海市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分級標準見附件1)。
當發生較大及以上大面積停電事件時,市能源局或事發地人民政府按程序報請市人民政府成立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下稱市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支持事發地人民政府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能源局。
在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下,統一實施烏海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事故搶險、電網恢復等各項應急工作;協調聯絡各相關區、各有關部門、各電力企業應急指揮機構,協調指揮社會應急救援工作;加強對停電地區關系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點單位的安全保衛,防范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穩定;及時排除因停電發生的各種險情;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受困人員的,及時組織實施救治、轉移和安置;加強停電地區道路交通指揮和疏導,做好鐵路、民航運輸以及通信保障工作;組織應急物資的緊急生產和調用,保證電網恢復運行所需物資和居民基本生活資料的供給;決定調整相應級別和終止應急預案;組織開展烏海市大面積停電事件調查工作;配合自治區大面積停電事件調查組工作。
各區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區實際,建立健全應急組織指揮機構,負責指揮、協調處置本行政區域內大面積停電事件工作。建立健全跨區域應急合作和聯動機制,一旦發生跨區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立即啟動。
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市人民政府和事發地人民政府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對處置的組織指揮工作,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部門、單位和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上級成立現場指揮部時,下級指揮部應納入上級指揮部并移交指揮權,繼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電力企業(包括供電企業、發電企業等)應當建立健全應急組織指揮機構,制定停電應急預案,在市、區人民政府組織指揮機構領導下負責本企業電力突發事件的報告、搶險工作。電網調度工作按照《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及相關規程執行。
重要電力用戶應當制定本單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配備應急電源,制定停電事故預防措施,完善重大危險源電力安全保障和防護機制,防范重大危險源因停電引發的次生災害。
對維護基本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避免重大經濟損失具有重要意義的政府機關、國防、醫療、學校、交通、通信、廣播電視、公用事業、監獄、金融機構等社會類重要用戶和危險化學品、冶金、化工等工業類高危企業,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負責本單位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置工作,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據情況向政府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各級組織指揮機構根據需要成立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專家組,成員由電力、消防、氣象、地質、水文等領域專家組成,為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參與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及事態處置評估。
烏海電網擔負著烏海市、阿拉善盟烏斯太鎮、鄂爾多斯市蒙西鎮、堿柜鎮等周邊地區的居民生活和工農業供電任務,服務電力用戶30余萬戶,地區風電、光伏電站項目發展迅速,大型火電電源支撐力度不足,電網調峰壓力較大,且電力負荷過度集中。若地區電網發生局部脫網,極易引發大面積停電事故,可導致大面積停電事件的主要危險源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地震、洪水、冰凍、大風、濃霧、極端低溫天氣等自然災害,導致輸電線路倒塔斷線、變電站設備損壞、設備絕緣閃絡事故,引發大面積停電;
(2)電力運行技術監督工作缺失,未及時發現并消除線路或設備絕緣缺陷和繼電保護缺陷,線路或變電設備閃絡接地或短路,局部故障破壞電網穩定導致大面積停電;
(3)設備檢修維護不到位,超期服役導致缺陷發展,設備故障引發大面積停電;
(4)電網運行誤操作或設備技術改造工程施工誤碰、誤接線導致設備跳閘,電網后備保護拒動或誤動引發大面積停電;
(5)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非法作業(工程施工、燒荒、煤礦開采、爆破作業等)、恐怖分子破壞、盜竊電力設施,導致輸電線路和變電站設備破壞造成局部故障,引發大面積停電;
(6)太陽能、風能等新能源發電大量接入電網,電網調峰能力不足,低周減載、高周切機裝置故障,導致電網負載供需不平衡,引發大面積停電;
(7)電網特殊運行方式下,可靠性降低,局部擾動引發大面積停電;
(8)發電、電網自動化控制設備故障或網絡信息系統因黑客惡意攻擊、侵入,電網設備根據錯誤指令操作,導致局部穩定破壞,引發大面積停電;
(9)其他原因引發的大面積停電。
大面積停電事件在嚴重破壞部分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和社會形象的同時,對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基礎設施造成巨大影響,可導致交通、通信癱瘓,水、氣、煤、油等供應中斷,嚴重影響經濟建設、人民生活,甚至對社會安定、國家安全造成極大威脅。
(1)導致政府部門、軍隊、公安等重要機構電力供應中斷,影響其正常運轉,不利于社會安定和國家安全。
(2)各級應急指揮機構:導致通信中斷,各級應急指揮機構之間聯系受到影響;應急指揮場所安保系統功能失效。
(3)住建、市政、水務:自來水廠生產中斷,城市正常供水受到影響,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可能無法正常供應;通信機房、指揮系統等特殊區域的空調水冷系統缺水無法正常運行;城市排水、排污系統癱瘓,引發城市內澇及環境污染次生災害。
(4)鐵路:火車站、鐵路運行線路停電,列車停止運行,沿途車站人員聚集;安檢系統、售票系統、檢票系統、鐵路運行調度系統無法正常運轉;調度通信系統、排水系統、通風系統停止運作。
(5)公路:高速公路收費作業受到影響,造成高速交通擁堵。
(6)市內交通:城市交通監控系統及指示燈停止工作,路面出現擁堵。
(7)民航:機場與市內之間的路面出現交通混亂,公交等接駁功能失效,人員滯留機場。
(8)物資:在長時間停電情況下,物資供應存在囤積居奇、供不應求、物價上漲、搶購甚至搶劫等問題;冷庫內存儲的食物變質腐壞。
(9)供油:生產系統可能發生火災、爆炸等衍生事故;銷售系統因停電導致業務中斷。
(10)公網通信:通信樞紐機房因停電、停水停止運轉;大部分基站停電,公網通信大面積中斷。
(11)醫院:手術、必要的治療和檢查儀器、急救等工作將受停電影響;醫院結算系統、醫保系統、售藥系統因結算中心停電無法正常使用;需要冷藏的藥品無法儲藏。
(12)金融:機構之間通信中斷,無法進行交易、結算及其他相關業務。
(13)教育:長時間停電、停水導致學校食堂無法作業、學生就餐困難,教學秩序受到影響。
(14)消防:高層大樓電梯停止運行,可能有大量人員被困;可能發生火災等衍生事故。
(15)燃氣:正常生產中斷,加壓站停止工作,部分以燃氣為動力的工業企業生產和市民生活都將受到影響。
(16)導致化工、冶金、煤礦、非煤礦山等高危用戶電力供應中斷,引發生產運營事故及次生衍生災害。
(17)廣播電視:廣播電視信號傳輸中斷,可能造成公眾恐慌情緒,影響社會穩定。
電力企業要結合實際加強對重要電力設施設備運行、發電燃料供應等情況的監測,建立與能源、氣象、水利、林業、地震、公安、消防、交通運輸、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及時分析各類情況對電力運行可能造成的影響,預估可能影響的范圍和程度。
根據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一般由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1)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較大時,發布紅色預警。
(2)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較大時,發布橙色預警。
(3)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較大時,發布黃色預警。
(4)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較大時,發布藍色預警。
4.2.1預警發布
電力企業研判可能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屬地受影響區域電力管理部門,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并視情況通知重要電力用戶。事發地電力管理部門應及時組織研判,必要時報請事發地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并通報同級其他部門和單位,涉及市相關部門和跨區域配合的工作由市能源局進行指揮協調。當研判可能發生重大及以上大面積停電事件時,市能源局應報告自治區能源局,同時電力企業報告國家能源局華北監管局內蒙古業務辦。
4.2.2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電力企業要加強設備巡查和運行監測,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城市生命線系統(水電氣暖)和社會民生系統等相關行業組織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準備,并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所需物資、裝備和設備等應急保障準備工作;重要電力用戶做好自備應急電源啟用準備;事發地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響應,跨區域的同時啟動應急合作和聯動機制,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維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氣供熱、商品供應、交通物流等方面的應急準備;做好輿論引導工作,加強相關輿情監測,主動回應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及時澄清謠言傳言。
4.2.3預警解除
根據事態發展,經研判不會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恢復供電后不會產生次生災害時,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終止相關應急響應。
4.3.1 報告程序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事件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發電廠、變電站運行值班人員、電力調度機構值班人員或者企業現場負責人報告。有關人員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上一級電力調度機構和企業負責人報告。企業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國家能源局華北監管局、市能源局報告。
市能源局報告接到大面積停電事件信息報告或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當立即核實,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性質、類別作出初判認定,應當在1小時內電話快報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能源局,隨后補報文字報告,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逐級上報時,每一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對初判為較大及以上大面積停電事件的,由市人民政府按程序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市人民政府和市能源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逐級上報相關信息,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4.3.2?報告內容
4.3.2.1書面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1)事發單位名稱、地址、性質、概況等基本情況;
(2)事發時間、地點以及事發現場情況;
(3)事發簡要經過(包括應急救援情況);
(4)事發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3.2.2 使用電話快報,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發單位名稱、性質、地址;
(2)事發時間、地點;
(3)事發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
(4)已經采取的措施;
(5)事發具體情況暫時不清楚的,可以先報概況,隨后補報事發全面情況。
事故情況信息的接收、處置、上報按規定做好記錄(見附件4、附件5)。
按照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分別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Ⅰ級為最高。
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造成的損失情況及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1)啟動Ⅰ級、Ⅱ級應急響應
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分別啟動Ⅰ級、Ⅱ級應急響應并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負責指揮應對處置工作。市指揮部及相關部門、單位在自治區政府、自治區政府工作組、自治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市指揮部及相關部門、單位要立即實施先期處置,積極開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影響,減少損失。
(2)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初判發生較大面積停電事件,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市指揮部根據電網設施受損程度、停電范圍、搶修恢復能力和社會影響等綜合因素,研究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市指揮部負責組織、領導和指揮應對工作,組織召開成員單位和專家組會議,進行分析研判,開展處置應對工作。對事件影響及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就有關重大問題作出決策和部署;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并立即派出工作組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或在自治區政府、自治區政府工作組、自治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初判發生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事發地人民政府啟動Ⅳ級應急響應,開展處置應對工作;或根據事件影響范圍,由市指揮部視情況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統一部署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市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工作組趕赴事發現場,指導事發地人民政府開展相關應急處置工作,或協調有關部門單位共同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對于尚未達到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標準,但對社會產生較大影響的其他停電事件,事發地人民政府可結合實際情況啟動應急響應。
對于尚未達到相應等級,但停電事件發生在重大活動舉辦、重要會議召開期間的,事發地區可視情況提高應急響應級別。對于雖然未達到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標準,但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停電事件,事發地人民政府視情況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啟動后,市指揮部可視事件造成損失情況及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期間,市防災減災救災指揮部、市防汛防旱指揮部、市人工影響天氣與氣象災害防御管理指揮部、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等專項指揮機構已啟動Ⅳ級或Ⅲ級應急響應,后續疊加發生一般或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立即自動執行Ⅳ級或Ⅲ級應急響應應對措施。市指揮部辦公室不再單獨宣布啟動應急響應。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應急響應啟動前,各級電力調度控制中心要先行采取必要措施,隔離故障點,控制范圍進一步擴大,盡可能保持電力主網安全和運行電網正常供電。重要電力用戶要立即實施先期處置,積極開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影響,減少損失。
5.4.1政府層面應對措施
(1)部門應對
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后,按照市人民政府相關指示,市能源局要密切跟蹤事態發展,督促相關電力企業迅速開展電力搶修恢復等工作,指導事發地有關部門做好應對工作;視情況派出部門工作組赴現場指導協調事件應對等工作;根據電力企業和事發地請求,協調有關方面為應對工作提供支援和技術支持。
(2)市組織指揮機構應對
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后,市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專家組進行會商,研究分析事態,部署應對工作;視情況成立工作組;及時傳達自治區及市領導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督促事發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貫徹落實,了解事件基本情況,根據電力企業和事發地請求,協調有關方面派出應急隊伍、調動應急物資和裝備、安排專家和技術人員等,為應對工作提供支援和技術支持;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及時了解掌握相關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并按程序向自治區能源局報告,電力企業應同時報告國家能源局華北監管局內蒙古業務辦及上級電力企業。
5.4.2電力企業應對措施
電力調度機構合理安排運行方式,控制停電范圍;盡快恢復重要輸變電設備、電力主干網架運行;在條件具備時,優先恢復重要電力用戶和重點地區的電力供應。
電力企業迅速組織力量搶修受損電網設備設施,根據事發地人民政府或相應組織指揮機構要求,向重要電力用戶及重要設施提供必要的電力支援。
發電企業保證設備安全,搶修受損設備,做好發電機組并網運行準備,按照電力調度制定恢復運行計劃。
5.4.3重要電力用戶應對措施
重要電力用戶按照有關技術要求,迅速啟動自備應急電源或采取非電保安措施,及時啟動相應停電事件應急響應,避免造成更大影響和損失。
5.4.4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各類人員聚集場所停電后要迅速啟用應急照明設備,組織人員有秩序疏散,確保人身安全。
各重要電力用戶要嚴格按照調度計劃分時分步恢復用電。加強重大危險源、重要目標、重大關鍵基礎設施隱患排查與監測預警,及時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
5.4.5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應對措施
啟用應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采用多種方式保障燃氣供應和采暖期內居民生活熱力供應;組織生活必需品的應急生產、調配和運輸,保障停電期間居民基本生活。
5.4.6維護社會穩定應對措施
加強涉及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安全保衛工作,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對停電區域內繁華街區、大型商場、學校、醫院、金融機構、城市交通設施、機場、車站及其他重要生產經營場所等重點區域、重點部位、人員密集場所的治安巡邏,及時疏散人員,解救被困人員。加強交通疏導,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5.4.7公眾輿情應對措施
各區人民政府,市、區應急指揮機構應統一對社會公眾及時準確、客觀透明地發布輿情信息,加強輿論引導,提示和指導社會公眾注意各類安全事項和基本生活保障措施事項。要建立社會輿情信息反饋渠道,及時應對社會輿情,澄清不實信息。
5.4.8大面積停電事件事態分析評估措施
各區人民政府,市、區應急指揮機構在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要根據事件影響范圍、影響程度、發展趨勢、應急救援進展和社會輿情反饋等信息,做好大面積停電事態定時評估工作。
事發地區人民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可根據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各有關單位、各電力用戶等社會力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參與應急處置。
特別重大、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市指揮部要及時組織成員單位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發展趨勢及應急處置進度進行評估,為進一步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提供依據。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由啟動響應的事發地人民政府終止應急響應:
(1)電網主干網架基本恢復正常,電網運行參數保持在合格范圍之內,主要發電廠機組運行穩定;
(2)減供負荷恢復80%以上,受停電影響的重點地區、重要城市負荷恢復90%以上;
(3)造成大面積停電事件的隱患基本消除;
(4)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重大次生衍生事故處置完成。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受影響區域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分析損失及影響,提出明確的整改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由國家能源局(特別重大、重大事故)或國家能源局華北監管局(較大、一般事故)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事故調查組由電力監管機構、市人民政府、市應急管理局、能源局組成。事故調查組應當遵循精簡、高效原則,查明事件原因、性質、影響范圍、經濟損失等情況,提出處理處置結論。
受影響區域人民政府要及時制定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盡快消除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影響。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需對電網網架結構和設備設施進行修復或重建的,由市能源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組織編制恢復重建規劃。重要電力用戶受到損失的,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生產設施恢復重建。
(1)市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各相關部門、電力企業建立市應急指揮技術支撐體系,以滿足各種復雜情況下處置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指揮要求。主要包含有線通信調度系統、無線通信指揮系統、圖像監控系統、視頻會議系統、移動指揮系統、預警信息發布系統等。
(2)各電力企業要加強大面積停電事件先進監測技術和裝備的研發,加強應急信息化平臺建設。
(3)自然資源、水務、氣象、地震、園林綠化等部門要協調相關部門,提供災害預警信息,為電力日常監測預警及電力應急搶險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質、氣象等技術支撐服務。
(4)市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各相關部門、電力企業,逐步建立完善各類風險與隱患數據庫、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庫、電力應急專家庫、電力應急隊伍庫、電力應急物資庫,做到及時維護更新,實現對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的輔助決策與支持。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依托市消防救援支隊、烏海供電公司應急救援基干分隊和應急搶修隊伍。根據事件級別和性質,必要時向市人民政府請示,在全市內調動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各區人民政府、各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根據需要組織動員其他專業應急隊伍和志愿者等參與大面積停電事件及次生衍生災害的處置工作。應急、公安、武警、消防等要做好應急力量支援保障。
電力企業應建立健全電力搶修應急專業隊伍,加強設備維護和應急搶修技能方面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主要依托事件受影響企業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應急管理局應急物資儲備庫,在搶險救援中出現已有裝備和物資不能滿足需求時,市指揮部協調調動其他相關單位應急救援裝備進行支援。各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需要。電力企業應儲備必要的專業應急裝備及物資,建立和完善相應保障體系。
各區人民政府通信主管部門及通信企業要建立健全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交通運輸部門要健全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公安部門要加強交通應急管理,保障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行;市、區指揮部應配備必要的應急車輛,保障應急救援需要。
電力企業要加強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能力建設,使用先進成熟技術裝備,加強電網、電廠、重要電力用戶安全應急信息化平臺建設,著重開展信息化系統安全防護工作。有關部門要為電力日常監測預警及電力應急搶險提供必要的氣象、地質、水文等服務。
提高電力系統快速恢復能力,加強電網“黑啟動”能力建設。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應充分考慮電源規劃布局,保障各區“黑啟動”電源。電力企業應配備適量的應急發電裝備,必要時提供應急電源支援。重要電力用戶應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要求配置應急電源,并加強維護和管理,確保應急狀態下能夠投入運行。
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各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以及各相關電力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對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1)市指揮部辦公室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的相關宣傳教育工作,重點宣傳大面積停電狀態下公眾自救、互救的知識,提高全社會應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能力。
(2)各區人民政府和相關單位要負責組織本地區、本單位應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培訓工作。各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負責組織本企業、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安全技能、應急救援工作培訓,提高專業應急處置水平。
(3)市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單位至少每2年組織開展1次全市綜合性或專業性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演練。各區人民政府至少每2年組織開展1次本行政區域內綜合性或專業性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演練。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至少每年開展1次本企業、本單位專業性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演練。
本預案由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定。
各區人民政府根據本預案精神,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本級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本預案由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市指揮部辦公室要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可持續性和科學規范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1)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3)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4)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5)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烏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烏海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烏海政辦發〔2021〕6號)同時廢止。
(1)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電力安全事故(事件)是指《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9號)界定的電力安全事故、事件。
(3)電力安全事故是指電力生產或者電網運行過程中發生的影響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或者影響電力正常供應的事故(包括熱電廠發生的影響熱力正常供應的事故)。
(4)重要電力用戶是指在國家或者一個地區(城市)的社會、政治、經濟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對其中斷供電將可能造成人身傷亡、較大環境污染、較大政治影響、較大經濟損失、社會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用電單位或對供電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電場所。
附件:1.烏海市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
2.烏海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及工作職責
3.烏海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救援相關單位聯系方式
4.烏海市大面積停電事件事故信息接收、處置記錄
5.烏海市大面積停電事件事故信息報告情況表
烏海市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
一、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1.區域性電網減供負荷30%以上。
2.自治區電網負荷20000兆瓦以上的減供負荷30%以上,負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的減供負荷40%以上。
二、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市電網負荷600兆瓦以上的減供負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三、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1.市電網減供負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2.區級電網負荷150兆瓦以上的減供負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四、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
1.市電網減供負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2.區級電網負荷150兆瓦以上的減供負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負荷150兆瓦以下的減供負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烏海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
組成及工作職責
一、烏海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人民政府相關副秘書長或辦公室副主任
市能源局局長
烏海供電公司總經理
烏海超高壓供電公司總經理
成員單位:海勃灣區人民政府、烏達區人民政府、海南區人民政府,市委宣傳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商務局、衛生健康委員會、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能源局,市氣象局、消防救援支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烏海監管分局、內蒙古烏海民航機場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烏海工務段、烏海供電公司、烏海超高壓供電公司、各發電企業。根據應對處置工作需要,可增加其他有關部門和企業。
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能源局,負責全市大面積停電事件具體應對處置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組織管理工作。
當發生重大、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時,抽調專業人員成立專項工作組,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先期處置應對工作。在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中,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工作實際,對市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成員和工作組進行臨時調整。
市委宣傳部:負責會同能源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的信息發布、輿論引導等工作,必要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及時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
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的輿情監測、新聞發布、輿情引導、信息管控等工作,配合做好媒體報道等有關工作。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嚴格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物資價格干預措施,維護物資供應交易秩序。
市教育局:負責督促學校做好應急疏散和緊急停電應對處置。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維護重要電力用戶用電秩序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保障應急情況下重點部位、突發事件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等工作;負責維護事故現場搶險的外部治安秩序,疏散處于危險地段的人員,防范治安事件;負責保障救援物資及人員運輸的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配合做好善后處置和維護社會穩定等工作。
市民政局:實施基本生活救助,配合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協調落實應急救災資金,對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提供測繪地理信息數據和衛星綜合定位基準服務,提供停電區域地圖資料和基礎測繪成果,提供空間定位技術、移動端導航和電子地圖服務,提供各類遙感和無人機影像監測數據等服務。做好大面積停電事發地地質災害風險預警和評估。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事故現場周圍環境污染的應急監測,加強高風險企業污染防治管控并建立防范應急機制。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協調和指導恢復城市供水、供氣、供熱、市政照明、污水處理、排水防澇等公用設施運行;負責協調拆除影響電力設備設施安全運行的戶外廣告、牌匾等。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落實應急所需物資、密集場所人員的轉運保障。
市水務局:負責與阿拉善烏海水文水資源分中心協調,提供烏海地區大面積停電事件事發區域水文監測、預報、預警等信息;負責協調供水資源保障。
市商務局:負責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場監測和供應。
市文體旅游廣電局:負責督促旅游景點做好應急疏散和緊急停電應對處置;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負責及時啟動應急廣播,播發應急保障措施,配合相關部門協調召開新聞發布會,保障廣播電視信號安全優質播出。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應急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并為地方衛生醫療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參與電力企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震情跟蹤監視及信息通報,地震災害調查與評估等工作。
市市場監管局:組織指導大面積停電區域開展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巡查,組織開展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相關專家為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提供技術支持保障。
市能源局:承擔我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組織指揮機構辦公室職責。負責監測分析全市電力運行情況,協調處理電力運行和電網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各有關單位(企業)和專家分析研判大面積停電事態分析,組織電力企業制定恢復供電方案,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和電力企業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與應急救援工作,協調煤炭、天然氣等應急保障物資的調撥。
市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報、預測,及時提供氣象信息服務,配合電力部門開展因氣象災害引發的事故災害調查、評估及氣象分析等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消防救助、控制和消除火災險情等工作。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烏海監管分局:負責組織協調大面積停電事件衍生的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機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協助、支持有關單位防范、處置、化解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機構風險問題。
內蒙古烏海民航機場有限責任公司:指導民航系統啟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開啟應急處置,負責維護民航基本交通通行,保障搶險物資、設備和抗災人員的民航運輸高效運轉。
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烏海工務段:指導所屬鐵路系統啟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開啟應急處置,保障搶險物資、設備和抗災人員的鐵路運輸高效運轉。
烏海供電公司、烏海超高壓供電公司:指揮電網事故處理,控制事故范圍,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保障重點地區、重要負荷、重要客戶的電力供應;組織電力搶修隊伍,調集電力應急物資,開展電網應急搶修,及時恢復電力供應。協調電網、電廠、客戶之間的供電恢復,及時報告電網大面積停電有關情況。
各發電企業:負責本單位在應急情況下的生產調度和應急處置,完善“保廠用電”措施,確保機組的啟動能力和運行安全。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后,做好應急物資供應,及時恢復機組并網運行和調整出力,為地區電網恢復供電與穩定運行提供保障。
烏海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救援
相關單位聯系方式
序號 | 單位名稱 | 聯系方式 | 備注 |
1 | 市委總值班室 | 0473—8991053 |
|
2 | 市政府總值班室 | 0473—8991536 |
|
3 | 海勃灣區人民政府 | 0473—2059797 |
|
4 | 烏達區人民政府 | 0473—3666789 |
|
5 | 海南區人民政府 | 0473—4021038 |
|
6 | 市委宣傳部 | 0473—8991656 |
|
7 | 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 0473—8991800 |
|
8 |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0473—8991901 |
|
9 | 市教育局 | 0473—8991947 0473—8991948 |
|
10 |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0473—3959198 |
|
11 | 市公安局 | 0473—110 |
|
12 | 市民政局 | 0473—8992096 0473—8992098 |
|
13 | 市財政局 | 0473—2016359 |
|
14 | 市自然資源局 | 0473—6992007 |
|
15 | 市生態環境局 | 0473—2022479 |
|
16 |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0473—6987783 |
|
17 | 市交通運輸局 | 0473—2052138 |
|
18 | 市水務局 | 0473—6990851 |
|
19 | 市商務局 | 0473—8992207 |
|
20 | 市文體旅游廣電局 | 0473—8992247 0473—8992224 |
|
21 |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 0473—8992280 |
|
22 | 市應急管理局 | 0473—2020021 |
|
23 | 市場監督管理局 | 0473—3156821 |
|
24 | 市能源局 | 0473—2090836 |
|
25 | 市氣象局 | 0473—2885311 |
|
26 | 市消防救援支隊 | 0473—2883000 |
|
27 |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 0473—2060122 |
|
28 | 市總工會 | 0473—2027604 0473—2028550 |
|
29 | 烏海市紅十字會 | 0473—8992530 |
|
30 | 海勃灣區公安局 | 0473—2021427 |
|
31 | 海南區公安局 | 0473—4021303 |
|
32 | 烏達區公安局 | 0473—3024052 |
|
33 | 烏海能源公司救護大隊 | 0473—3114350 |
|
34 | 烏海供電公司 | 0473—6112481 |
|
35 | 烏海超高壓供電公司 | 0473—6130066 |
|
36 | 烏海市藍天醫療救援協會 | 0473—8888120 |
|
37 | 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烏海熱電廠 | 0473—6962266 |
|
38 | 國家能源集團煤焦化公司西來峰發電廠 | 0473—5679311 |
|
39 | 內蒙古華電烏達熱電有限公司 | 0473—6188199 |
|
40 | 內蒙古京海煤矸石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 0473—2996000 |
|
41 | 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海勃灣電廠 | 0473—4558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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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海市大面積停電事件事故信息
接收、處置記錄
接收人: ??????????????????????????????????記錄時間:
事故信息接收、處置記錄 | |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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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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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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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人姓名及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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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傷亡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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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處置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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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上報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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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海市大面積停電事件事故信息報告情況表
報送單位:???????????????????????????????????????年 ?月 ?日
事故單位名稱 |
| 主要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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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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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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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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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傷亡情況 | 死亡、重傷、輕傷、失蹤等 | ||||
事 故 簡 要 經 過 |
| ||||
已 采 取 措 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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