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烏海市校園食品安全倡議書 | ||||||||
| 索??引??號 | 111503000115144108/2024-00800 | 發文字號 | 無 | ||||||
| 發文機構 | 烏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信息分類 | 食品藥品監管 | ||||||
| 概???????述 | 烏海市校園食品安全倡議書 | ||||||||
| 成文日期 | 2024-02-02 00:00:00 | 公開日期 | 2024-02-02 11:23:51 | 廢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校園食品安全關系到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千家萬戶幸福安康和全社會和諧穩定,為有效防范校園食品安全風險,提升校園食品安全整體水平,烏海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烏海市教育局、烏海市公安局、烏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烏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五部門聯合開展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并聯合面向社會發出倡議:
一、倡議落實部門管理職責。各相關部門加強對學校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強化抽檢監測,確保食品質量安全。對食品原料采購及存儲、加工制作過程、從業人員、供餐過程、餐用具洗消、衛生環境等進行全面檢查,建立學校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對于發現的問題第一時間依法依規處理。各部門加強配合、協作聯動、形成合力,通過監督檢查和指導有效提升校園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廣大師生食品安全意識。
二、倡議落實校園主體責任。學校及幼兒園要積極落實校(園)長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根據自身特點制定符合實際的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嚴格按照風險清單加強自查排查,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落實學校負責人陪餐制度,按要求公開大宗食品原料采購渠道,嚴禁購進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把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學校重點工作任務,健全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動接受監管部門和社會監督,努力營造放心的校園食品安全環境。
三、倡議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各學校幼兒園食堂及校園周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相關標準,誠信經營,嚴格把好食品安全關,確保食品采購、儲存、加工、配送等全流程符合規范要求。
四、倡議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級包保干部要對包保的學校幼兒園食堂和校園周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開展督導,尤其在開學、中高考等重點時段加強督導頻次和力度,嚴格對照任務清單開展督導檢查,對于督導發現的問題及時跟蹤整改并通報屬地監管部門。在發生食品安全事件時,要靠前指揮、現場辦公。
五、倡議共同打造共治格局。全市社會各界人士要進一步增強校園食品安全的社會責任感,踐行“校園食品安全—我發現、我監督、我守護”。發現校園食品安全問題第一時間撥打12345、12315投訴舉報電話或聯系相關部門,當好校園食品安全“監督員”,共同打造校園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
孩子是我們祖國的未來和每個家庭的希望,讓我們同心攜手,凝心聚力,積極守護校園食品安全,讓每個孩子都能在放心的食品安全環境中茁壯成長。
上一條:
下一條:
烏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主辦 烏海市大數據中心 維護
地址:內蒙古烏海市海勃灣區濱河區市行政中心 郵編:016000
蒙公網安備:15030002000008蒙ICP備05000809號 政府網站標識碼:1503000001
網站有害信息舉報及維護電話:0473-3998316,郵箱:zwgkj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