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烏海市文體旅游廣電局關于公開征集導游亂象、強制消費違法線索的通告 | ||||||||
| 索??引??號 | 11150300011556741W/2026-01124 | 發文字號 | 無 | ||||||
| 發文機構 | 烏海市文體旅游廣電局 | 信息分類 | 處罰/強制 | ||||||
| 概???????述 | 烏海市文體旅游廣電局關于公開征集導游亂象、強制消費違法線索的通告 |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00:00:00 | 公開日期 | 2026-02-28 16:30:33 | 廢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為深化導游亂象、強制消費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規范2026年旅游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導游違規執業行為,切實維護廣大游客合法權益,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導游亂象、強制消費等違法違規線索,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線索征集范圍
(一)導游亂象:未取得導游證私自從事導游活動,以及偽造、涂改、冒用、租借導游證等違規執業行為。
(二)強制消費:景區、旅行社及導游在旅游過程中以各種方式誘導、強迫游客消費的行為;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的行為。
二、線索舉報方式
1.電話舉報: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
2.電子郵箱舉報:3580642966@qq.com(郵件主題請注明“導游亂象整治線索+事發地”)
三、舉報須知
1.舉報人提供的線索應盡量詳細,需包含被舉報對象基本情況、違規違法時間、地點、具體經過、相關結果等內容,鼓勵一并提供物證、書證、錄音錄像等證據材料,提倡實名舉報。
2.舉報人對所提供線索的真實性負責,不得虛構、夸大事實,不得故意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對惡意舉報、誣告陷害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舉報受理單位將嚴格保護舉報人、證人、鑒定人、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的個人信息與安全,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依法從嚴懲處。
四、溫馨提示
廣大游客在選擇旅游產品時,應警惕“不合理低價游”“零團費”等虛假宣傳,選擇具備合法資質的旅行社,簽訂規范的旅游合同,明確行程安排、服務標準、購物場所、自費項目等關鍵信息。旅游過程中如遭遇導游違規執業行為,應注意保留相關證據,通過合法渠道理性維權,切勿采取過激行為引發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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