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烏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烏海市推廣安裝簡易消防設施和加強微型消防站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 ||||||||
| 索??引??號 | 111503000115543089/2020-05036 | 發文字號 | 烏海政辦發〔2015〕88號 | ||||||
| 發文機構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信息分類 | 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庫 | ||||||
| 主題分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 ||||||||
| 成文日期 | 2015-11-16 00:00:00 | 公開日期 | 2015-11-25 09:52:31 | 公文時效 | 有效 | ||||
烏海政辦發〔2015〕88號
烏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烏海市推廣安裝簡易消防設施和加強微型消防站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烏海市推廣安裝簡易消防設施和加強微型消防站建設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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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1月16日
烏海市推廣安裝簡易消防設施和加強微型
消防站建設的實施意見
根據公安部消防局《關于印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建設標準(試行)〉、〈社區微型消防站建設標準(試行)〉的通知》(公消〔2015〕301號)、《關于積極推動發揮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火災防控作用的指導意見》(公消〔2015〕289號)的要求,為進一步引導和規范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以下簡稱“重點單位”)、城鄉居民社區、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派出所、學校志愿消防隊伍發展,建設“有人員、有器材、有戰斗力”的微型消防站,積極推廣安裝簡易消防設施,實現有效處置初起火災的目標,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微型消防站建設標準
以救早、滅小和“3分鐘到場”撲救初起火災為目標,依托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平臺以及單位志愿消防隊伍,劃定最小滅火單元。實現發生火情后,重點單位微型站力量1分鐘到場處置,社區微型消防站力量3分鐘到場處置,專業消防力量5分鐘到場處置。
(一)普通型微型消防站。
??? 1.?以下場所、單位應建成普通型微型消防站。
(1)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重點單位;
(2)有物業的住宅小區;
(3)寄宿制學校、幼兒園。
??? 2.人員配備。
普通型微型消防站人員配備不少于6人。微型消防站應設站長、副站長、消防員、控制室值班員等崗位,配有消防車輛的微型消防站應設駕駛員崗位。站長應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員負責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工作。微型消防站人員應當接受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撲救初起火災業務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識等。
??? 3.?站房器材。
微型消防站應設置人員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與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條件的,可單獨設置。微型消防站應有明顯的標志牌,應根據撲救初起火災需要,在微型站中設置器材柜,配備8kgABC干粉滅火器6具以上、水槍1支、水帶2條、防毒面具6個、手套2副、滅火毯2塊、強光手電1支等滅火器材;配置外線電話、手持對講機等通信器材;有條件的站點可選配消防頭盔、滅火防護服、防護靴、破拆工具等器材。微型消防站應在建筑物內部和避難層設置消防器材存放點,可根據需要在建筑之間分區域設置消防器材存放點。有條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據實際選配消防車輛。
(二)加強型微型消防站。
1. 以下單位和場所應設置加強型微型消防站。
(1)城鄉居民社區;
(2)派出所。
2. 人員配備。
加強型微型消防站應確定1名人員擔任站長,確定5名以上接受基本滅火技能培訓的保安員、治安聯防隊員等兼職或志愿人員擔任隊員。
3. 站房器材。
加強型微型消防站應充分利用現有場地、設施,根據撲救社區或者轄區范圍內初起火災的需要,配備至少一輛帶有消防器材架的消防電動三輪車,每輛消防電動車應設置有119消防標志,并配備8kgABC干粉滅火器滅火器6具以上、25kg推車式干粉滅火器1具或背負式滅火器1具,水槍1支、水帶2條、防毒面具6個、手套2副、滅火毯2塊、強光手電1支等基本的滅火器材和個人防護裝備。具備條件的,可選配小型消防車。
二、推廣安裝簡易消防設施
推廣安裝簡易消防設施是防范應對各類居住、養老等場所“小火亡人”災害的有效技術手段,有利于最大程度減少火災傷亡,全面提高社會面抗御火災風險的能力。
(一)重點應用場所。目前,《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2013)《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要求》(GA703—2007)等標準已對符合一定條件的住宅和“三合一”場所安裝簡易噴淋、獨立感煙報警器提出了要求。各區應適當結合火災防控實際,鼓勵和引導擴大簡易噴淋、獨立感煙報警器的應用范圍,除已明確要求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設施的建筑外,養老院、福利院、殘疾人服務機構、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幼兒園,居家養老、“空巢老人”、分散養老特困人員等人群住宅,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等社區居民活動場所,位于棚戶區、城鄉結合部、傳統文化村落和三級及以下耐火等級的老舊居民住宅,宿舍、出租屋、農家樂、小旅館、地下居住空間等亡人火災多發的場所宜推廣安裝簡易噴淋、獨立感煙報警器。鼓勵在其他居民住宅內安裝使用獨立感煙報警器。
(二)重點安裝部位。獨立感煙報警器的安裝部位,應當包括上述建筑和場所內的公共活動區域,居住建筑的臥室等休息用房,起居室、客廳,廚房、餐廳,內走道,每層疏散樓梯上部,以及其他具有火災危險的房間和部位。
三、有關要求
(一)明確工作目標,積極進行試點。
按照部消防局冬春火災防控工作要求,我市微型消防站建設按照“試點先行”的原則,于2015年11月底前,各區重點單位要建成3—5家,城鄉居民社區、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派出所、學校各建成1家試點單位。2015年12月底前,設有消防控制室的重點單位和社區,有50 %建成微型消防站,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結束前(2016年3月底)全部微型消防站100 %建成。
(二)加強經費保障,實行聯勤聯動。
微型消防站的建設與推廣安裝簡易消防設施,需要投入一定的經費,一些經濟條件不好的重點單位,如城鄉居民社區、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派出所、學校、養老場所等單位完成起來存在困難。各單位要積極爭取政府、相關部門及社會單位支持,采取多種措施加強經費投入,確保微型消防站能夠按標準建設完成,簡易消防設施安裝得到推廣應用。要按照意見要求(詳見附件1),建立微型消防站值班值守、聯勤聯動制度(詳見附件2),并將微型消防站納入當地滅火救援聯勤聯動體系,將微型消防站備案表(詳見附件3)、微型消防站器材備案表(詳見附件4)報送屬地消防部門登記備案,便于更好的參與周邊區域的滅火處置工作。微型消防站應充分發揮距離火災現場近、到場時間短的優勢,切實做到“滅早、滅小、滅了”,有效處置初起火災。
(三)強化人員培訓,廣泛開展宣傳。
微型消防站人員多為單位、社區志愿消防隊員、保安及工作人員兼任,有的對基本的火災撲救技能還不掌握,轄區消防部門要采取上門培訓或到營區輪訓等方式,于2016年2月底前,對轄區微型消防站人員全部開展一次基本技能訓練,確保人員能夠掌握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能力。配備的小型消防車、消防電動車以及動滅火器材承載工具上要設置有119消防標志,值守站房及器材存放點要有明顯標志,站房內墻上應懸掛微型消防站人員組成、工作職責,以及防火巡查、值守聯動制度等內容。微型消防站建成后,要督促社區、重點單位、學校等加強宣傳,使居民、單位內部、附近商戶、老師及學生都知曉設置微型消防站的目的意義、設置地點、報警方式等,使微型消防站能夠有效開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工作。同時要積極借助媒體平臺,通過典型案例和統計數據宣傳簡易消防設施在減少火災傷亡方面的重要作用,將其納入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進機關、進網站” ,宣傳普及簡易消防設施安裝、使用、維護、保養方面的常識,提高社會認知度。
附件:1. 烏海市社區微型消防站管理指導意見(試行)
???? ?2. 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
???? ?3. 微型消防站人員備案表
???? ???? 4. 微型消防站器材備案表
附件1
烏海市社區微型消防站管理指導意見
(試行)
第一條 為了規范社區微型消防站(簡稱社區微型站)建設,提高微型站應急處置能力,滿足區域內火災預防、撲救和應急救援需求,根據公安部消防局《關于印發〈社區微型消防站建設標準(試行)〉的通知》以及內蒙消防總隊《關于貫徹落實部消防局〈社區微型消防站建設標準(試行)〉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指導意見。
第二條? 專(兼)職微型消防站隊員應由辦事處、社區利用現有人員調配,也可依托小區保安隊伍。每個微型消防站應配備不少于6人,年齡18-55歲之間。?
第三條? 社區微型站應建立值班備勤制度,分班編組執勤,確保值守人員24小時在崗在位,做好應急準備。社區微型站值守人員每班不少于2人。
第四條? 社區微型站值班員接到火警信息后,應按照“3分鐘到場”要求立即趕赴現場處置。
第五條? 社區微型站由119調度指揮中心統一調度,“12345”市民服務平臺協助調度。
第六條? 社區每月、街道辦事處每季度、市民服務平臺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微型站緊急拉動演練。
第七條? 街道辦事處負責社區微型站的日常維護管理,包括人員配備、車輛管理、裝備保養、滅火藥劑更換、制度落實等。綜治部門定期對微型消防站運行情況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納入街道辦事處、社區考核成績。
第八條? 屬地消防部門負責對微型站消防員開展滅火救援業務指導培訓。
第九條? 社區微型站應建立執勤訓練制度,積極開展業務訓練,規范執勤行動。
第十條? 各級政府應當為微型消防站隊員發放執勤補助,購買意外傷害險。
附件2???????????
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
一、崗位職責
(一)站長負責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組織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和滅火應急預案,開展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教育和滅火訓練;指揮初起火災撲救和人員疏散。
(二)消防員負責撲救初起火災;熟悉建筑消防設施情況和滅火應急預案,熟練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實器材維護保養;參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
(三)控制室值班員應熟悉滅火應急處置程序,熟練掌握自動消防設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啟動預案。
二、值守聯動
(一)微型消防站應建立值守制度,確保值守人員24小時在崗在位,做好應急準備。
(二)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員應迅速核實火情,啟動滅火處置程序。消防員應按照“3分鐘到場”要求趕赴現場處置。
(三)微型消防站應納入當地滅火救援聯勤聯動體系,參與周邊區域滅火處置工作。
三、管理訓練
(一)重點單位、城鄉居民社區、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派出所、學校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設管理主體,微型消防站建成后,應向轄區公安消防部門備案。
(二)微型消防站應制定并落實崗位培訓、隊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聯動、考核評價等管理制度。
(三)微型消防站應組織開展日常業務訓練,不斷提高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訓練內容包括體能訓練、滅火器材和個人防護器材的使用等。
附件3
微型消防站人員備案表
單位名稱:????????????????????
序號 | 姓?? 名 | 微型站職務 | 聯系電話 |
填報人:???????????????? 聯系電話:
附件4 ???????
微型消防站器材備案表
單位名稱:
序號 | 部?? 位 | 器材名稱 | 數?? 量 |
填報人:????????????????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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