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烏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烏海市進一步扶持和促進蒙醫中醫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 ||||||||
| 索??引??號 | 111503000115543089/2020-05035 | 發文字號 | 烏海政辦發〔2015〕87號 | ||||||
| 發文機構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信息分類 | 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庫 | ||||||
| 主題分類 | 科技、教育、衛生、醫療 | ||||||||
| 成文日期 | 2015-12-23 00:00:00 | 公開日期 | 2015-12-30 09:50:01 | 公文時效 | 有效 | ||||
烏海政辦發〔2015〕87號
烏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烏海市進一步扶持和促進蒙醫
中醫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烏海市進一步扶持和促進蒙醫中醫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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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2月23日
烏海市進一步扶持和促進蒙醫中醫事業
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22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扶持和促進蒙醫藥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決定》(內政發〔2013〕55號)和自治區衛生計生委《關于在衛生計生工作中加快蒙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意見》(內衛計規范〔2015〕3號)精神,進一步推動我市蒙醫中醫事業健康快速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把滿足人民群眾的健康需求作為加強蒙醫藥中醫藥工作的出發點和著力點,以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為目標,充分發揮蒙醫中醫在醫療服務、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疾病預防控制及醫療保健方面的積極作用,通過體制和機制的創新,建立和完善覆蓋城鄉、功能完善、特色突出的蒙醫中醫服務網絡,為群眾提供“簡、便、廉、驗”的蒙醫中醫服務,加快推進蒙醫中醫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基本原則。堅持蒙中西醫并重,扶持和促進蒙醫中醫事業發展;堅持統籌規劃,將蒙醫中醫與西醫藥相結合,堅持繼承與創新的辯證統一,以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為引導,推動蒙醫中醫醫療、預防、保健、科研、教學、傳承全面發展;堅持改革創新,激活蒙醫中醫事業發展活力和潛力,提升蒙中醫藥服務能力和水平 。
二、完善蒙醫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建設
(一)加大對蒙醫中醫事業的建設。優先扶持蒙中醫事業發展,在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要堅持蒙中西醫并重的原則,將蒙醫中醫醫院作為衛生服務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傾斜,逐步在全市形成基礎設施完備、功能結構合理、設備配套先進、人員隊伍精良、學科方向明確、特色優勢突出、臨床療效顯著、模式機制創新、蒙醫中醫特色突出的蒙醫中醫醫療機構。海南區、烏達區要按照“縣域要設置一所綜合醫院和一所中醫類醫院,民族地區優先設立民族醫院”及《內蒙古自治區衛生資源配置標準》《內蒙古自治區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實施意見》等要求,在區域衛生資源配置及規劃中把蒙醫中醫醫院作為衛生服務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著力改善蒙醫中醫醫院醫療服務條件;完善蒙醫中醫醫院基礎設施建設、科室設置、人員配備、就醫流程、服務環境及重點學科建設,合理配置蒙醫中醫診療設備和現代化大型醫療設備,突出蒙醫中醫特色優勢和功能定位。
(二)建立對公立蒙醫中醫醫療機構的補償機制。研究制定有利于公立蒙醫中醫醫院發揮特色診療優勢的財政投入、補償辦法。針對蒙中醫藥相對安全、有效、方便、廉價的特點,適時調整和增設蒙醫中醫特色診療項目,適當提高針灸、按摩、整骨、藥浴等傳統蒙醫中醫醫療服務價格,體現蒙中醫藥技術勞務價值。
(三)健全蒙醫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各級蒙醫中醫醫院要按照等級醫院標準設置,科學核定床位和崗位數,應按照床位數與專業人員1:1.2—1:1.8 的比例配備,且專業技術人員總數不低于崗位總數的85%,蒙醫藥、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占醫藥人員的比例不低于60 % 的要求,努力將烏海市蒙中醫院建成綜合服務功能強、蒙醫中醫特色優勢突出、集醫教研為一體的現代化三級甲等民族醫院,成為全市蒙中醫醫療技術指導中心和臨床教學、科研、規范化人才培訓基地;將海勃灣區中醫院建成專科特色明顯、綜合服務能力較完善的二級甲等中醫醫院。現有的公立蒙醫中醫醫院原則上不得撤銷、削弱、擅自合并或改變性質。
(四)加強基層醫療機構蒙中醫藥服務規范化建設。全市所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要設置標準化的蒙醫或中醫科(蒙醫館、中醫館)、配置必要的蒙醫中醫診療設備,能夠運用中藥飲片或蒙中醫藥非藥物療法,開展6種以上適宜技術及常見病、多發病基本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計劃生育和健康教育服務。
(五)建立蒙醫中醫醫療機構對口幫扶長效機制。鼓勵全市各級蒙中醫醫療機構建立長期對口協作幫扶關系,通過臨床技術指導、帶教、進修培訓、適宜技術培訓等多種形式,探索并啟動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蒙中醫分級診療服務機制。強化以市蒙中醫院為龍頭,海勃灣區中醫院為骨干,以全市其他綜合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為成員單位的全市蒙中醫醫聯體工作,形成涵蓋預防、治療、康復、保健、養生為一體的蒙中醫醫療聯合服務體系。市蒙中醫院、海勃灣區中醫院至少要對口支援2—3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引導常見病、慢性病、術后康復期患者回歸到基層醫療機構就診,著力解決群眾看病負擔。
(六)積極開展蒙醫中醫預防保健服務。各級蒙醫中醫醫院要單獨設立蒙醫中醫預防及養生保健服務科室(“治未病”中心、身心醫學科室),構建特色明顯、技術適宜、形式多樣、服務規范的蒙醫中醫預防保健服務體系,開展蒙醫中醫冬病夏治、季節性養生、預防、康復、保健等“治未病”特色服務,樹立蒙醫中醫藥預防保健功能的優勢品牌,滿足不同層次群眾對蒙醫中醫的多樣化需求。市蒙中醫院、海勃灣區中醫院要加強對基層醫療機構預防保健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技術指導工作,指導并提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在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發揮蒙中醫藥的優勢,開展蒙醫中醫體質辨識和慢性病管理服務。各級蒙醫中醫醫療機構要定期開展蒙中醫藥養生保健知識宣傳和健康指導工作,構建集預防、治療、康復、保健于一體的蒙中醫藥預防保健服務體系,提高全民健康素質。
(七)強化蒙醫中醫醫療機構內涵建設。積極開展“蒙醫中醫示范醫院”和“建名院、創名科、樹名醫”活動,逐步實現院有專科、科有專病、病有專區、醫有專藥的民族醫藥特色診療服務。蒙醫中醫醫院要規范設置滿足臨床需求的一級、二級科室和蒙醫中醫特色專科專病門診,臨床醫學和護理人員要全部接受系統的蒙中醫藥專業知識及技能培訓,使蒙醫藥中醫藥治療率達70 %以上,在全市逐步形成蒙醫中醫特色突出、診療優勢明顯、服務功能完善、管理學科規范、社會廣泛認同、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蒙醫中醫名院。
(八)提高蒙醫中醫醫療機構急診急救能力。加強蒙醫中醫醫院急診急救能力和感染性疾病防治能力建設,逐步提升蒙醫中醫醫院急診和應急處置能力。二級以上蒙醫中醫醫院要設立急診科或急救站,配備救護車,并創造條件建立急救中心。將二級甲等以上蒙醫中醫醫院納入120急救中心網絡。
(九)引導社會力量開展蒙醫中醫服務。按照區域衛生發展規劃,引導社會力量開辦蒙醫中醫專科醫院、蒙醫中醫門診部、蒙醫中醫診所、蒙醫中西醫結合診所等,將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的蒙醫、中醫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社會力量舉辦的蒙醫中醫醫療機構在開展公共衛生服務、醫保定點、專業技術資格評定、繼續教育和專業培訓等方面,與公立蒙醫中醫醫療機構享受同等待遇,對其在服務準入、監督管理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十)強化綜合醫療機構蒙醫中醫工作。將蒙醫藥、中醫藥工作納入綜合醫療機構目標管理體系,在綜合醫院設立中醫科(蒙醫科)、中藥房(蒙藥房),綜合醫院中醫床位不低于總床位的5 %。建立西醫科室與中醫科室(蒙醫科)協作機制,推動中醫人員到西醫臨床科室會診查房制度,將西醫科室中藥消耗量、中醫治療人數等納入考核指標。
(十一)建立完善蒙醫中醫醫療服務評價體系。建立科學規范、符合蒙醫中醫發展規律的服務評價體系,建立符合蒙醫中醫臨床評價要求的臨床數據管理及分析系統,探索蒙中醫藥臨床診療技術創新,建立科學規范、符合蒙中醫藥臨床評價特點的管理制度、診療方案、出入院標準、用藥指南、臨床路徑、單病種質量管理、醫療質量安全和服務質量評價等技術規范,促進蒙醫中醫辨證施治、規范診療、合理用藥。認真推進蒙醫中醫臨床路徑管理,優化診療方案,進一步提高蒙醫中醫診療水平。
(十二)加快推進蒙醫中醫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按照國家中醫藥信息化建設“十二五”規劃要求,加強蒙醫中醫醫療機構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支持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信息化平臺建設,實現與城鎮醫保、公共衛生服務、綜合統計上報等相關業務系統的對接,建立適應蒙醫中醫診療、蒙中醫健康干預需求的信息系統,推進蒙中醫藥信息資源共享。
三、加強蒙醫中醫人才隊伍建設
(一)開通蒙醫藥中醫藥技術骨干和學科帶頭人引進綠色通道。蒙醫中醫醫療機構可根據人才需求情況,鼓勵引進和面向學校、社會統一招聘或自主招聘應屆往屆蒙中醫藥專業畢業生和高層次學科帶頭人,不斷充實人才隊伍。建立和完善蒙醫中醫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的激勵機制,落實高層次人才引進待遇政策,加強專科(專病)學術帶頭人的培養,努力提高蒙中醫藥專業隊伍的整體素質,通過特色專科建設帶動蒙中醫藥事業的全面發展。
(二)實行蒙中醫藥人才區鎮村一體化管理。按照自治區蒙中醫藥管理局《關于推進縣鄉村蒙中醫藥一體化試點工作方案》的要求,各區根據需要可定期招錄蒙中醫藥專業人員。新招錄人員經區級蒙醫中醫醫院(或綜合醫院中醫科室)1年規范化培訓后,統一調配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工作。工作滿4年以上,經考核合格后可調整到區級蒙醫中醫醫院相應崗位工作。該類蒙醫中醫專業技術人員在晉升職稱、評選基層名蒙醫名中醫、遴選名醫學術繼承人時,同等條件下優先。
(三)健立和完善蒙醫中醫繼續教育和師承教育制度。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名老蒙醫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堅持繼承與創新,支持和鼓勵名老蒙醫中醫專家帶徒授業;實施名醫戰略,弘揚名蒙醫中醫醫技、醫德,提高蒙醫中醫醫師的知名度,促進蒙中醫藥人才脫穎而出;采取多種形式和途徑,提高蒙醫中醫人員學歷層次和業務素質;實行新畢業蒙中醫藥大學生師承制度。
(四)加快發展蒙醫中醫職業教育。依托烏海市職業技術學院和烏海市蒙中醫院作為內蒙古醫科大學教學實習醫院的優勢,開辦蒙醫護理專業職業技術培訓工作,為我市蒙中醫藥事業發展培養急需專業技術人員。
(五)規范蒙醫中醫崗位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重視蒙醫中醫藥實用型、復合型人才培養,建立蒙醫中醫藥人員終身教育模式,開展形式多樣、不同層次的蒙中醫藥繼續醫學教育活動,繼續教育覆蓋率達100 %,專業覆蓋率達80 %。
(六)加強基層醫療機構蒙中醫藥人員培訓。積極推進市蒙中醫院全科醫師培訓基地及海勃灣區中醫院適宜技術推廣基地建設,開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專業技術人員蒙中醫藥知識和技能系統培訓,提高基層醫生運用蒙中醫藥基本知識基本技能處理常見病多發病的能力,提升基層蒙中醫藥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
??? 四、加強蒙醫藥中醫藥文化建設
(一)推進蒙中醫藥文化基地建設。全面推進蒙醫藥中醫藥文化氛圍建設,傳播弘揚蒙中醫藥文化,擴大民族醫藥的社會影響力。市蒙中醫院要成為體現和弘揚蒙中醫藥文化的重要窗口,在辦院理念、醫院管理、人才培養、診療活動、建筑風格、著裝服飾和服務品牌塑造等方面充分體現蒙醫藥中醫藥特色,著力將市蒙中醫院打造成區域蒙醫藥中醫藥服務中心。做好滿巴拉僧廟蒙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整理研究和保護工作,建立滿巴拉僧廟蒙醫藥文化宣傳、旅游基地,展現滿巴拉僧廟蒙醫藥發展的歷史、文獻專著、蒙醫藥制劑及標本,健全蒙醫藥文化宣講隊伍,打造特色鮮明的蒙醫藥文化品牌。各級綜合醫療機構的蒙中醫科室要在環境、管理和服務等方面充分體現民族醫藥文化特征、推廣多種診療方法和手段綜合使用的蒙中醫藥綜合服務模式,構建文化氛圍濃郁并相對獨立的蒙中醫藥綜合服務區。
(二)加大蒙醫藥中醫藥宣傳力度。建立更加廣泛的蒙中醫藥宣傳渠道,在各種媒體中開設蒙醫中醫普及欄目或專題,營造有利于蒙醫中醫發展的氛圍。著力宣傳蒙醫中醫的科學性以及在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方面的作用與優勢,使社會和群眾更多地了解蒙醫中醫、接受蒙醫藥中醫藥。
(三)擴大蒙醫中醫對外交流合作。充分發揮政府間醫療衛生項目合作的優勢,搭建平臺,拓展對外交流、學習渠道,鼓勵參與合作科研課題任務,全面做好新形勢下的蒙中醫藥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 五、強化組織領導和政策扶持
(一)加強領導。各區政府要把蒙中醫藥事業發展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從指導思想、發展目標、主要任務、重點項目、政策措施等方面予以明確,研究解決蒙中醫事業發展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對蒙中醫發展給予政策傾斜,提供經費保證,制定有力措施,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切實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促進蒙中醫事業的健康快速發展。
(二)落實責任。各區及有關部門要從大局出發,密切配合,形成發展蒙中醫藥事業的合力。各區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發展蒙中醫藥的統籌規劃和協調指導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將蒙中醫建設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蒙中醫基礎設施建設。財政部門要確保蒙中醫事業費、人員經費等各項蒙中醫藥專項經費的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制定和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居民醫療保險制度中的蒙中醫藥服務給付政策,把符合條件的蒙醫中醫醫療機構納入定點范圍,鼓勵將蒙醫藥、蒙中醫藥適宜技術納入職工、居民醫保門診統籌,逐步提高蒙醫藥、中醫藥報銷比例。人社、科技、教育、城建、市場綜合監管、宣傳等部門要主動關心和支持蒙中醫事業的發展,特別是要把發展蒙醫藥事業作為弘揚民族文化的重要內容,重點予以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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