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烏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烏海市農畜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 ||||||||
| 索??引??號 | 111503000115543089/2021-03045 | 發文字號 | 烏海政辦發〔2021〕15號 | ||||||
| 發文機構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信息分類 | 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庫 | ||||||
| 主題分類 | 農牧業、林業、水利 | ||||||||
| 成文日期 | 2021-06-28 00:00:00 | 公開日期 | 2021-07-08 11:10:16 | 公文時效 | 有效 | ||||
各區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烏海市農畜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21年6月28日
烏海市農畜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
為深入挖掘品牌價值,增加綠色優質農畜產品供給。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農畜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著力提高農畜產品質量和效益,構建現代農畜產品品牌價值體系,推動農牧業產業鏈向下游延伸,價值鏈向中高端攀升,帶動特色農畜產品產業發展,加大我市農畜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建設力度,推動農牧業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目標
立足我市資源稟賦,以“烏海葡萄”區域公用品牌建設為重點,培育以地理標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及享有一定影響力的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為核心的優質特色瓜果區域公用品牌。依據葡萄主導產業,推廣葡萄、葡萄酒等特色產品,打造好“葡萄之鄉”城市名片,將“烏海葡萄”區域公用品牌培育成區域特色明顯、市場知名度高、發展潛力大、帶動能力強的農產品,推動農牧業高質量發展。
三、基本原則
(一)政府引導。明確政府及相關部門在農畜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建設中的角色定位。加強政策扶持,優化公共服務供給,強化市場監督責任,維護公平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營商環境,著力構建“政府引導、部門聯動、企業主體、社會參與”的區域公用品牌建設機制。
(二)市場主導。深入研究當前國內外消費市場變化趨勢,主動適應市場多樣化、個性化需求。堅持以質量和效益為中心,提升品牌農產品質量、品牌附加值和軟實力。
(三)企業主體。通過質量管理、品牌授權、文化挖掘和科技創新等方式,打造以品牌價值為核心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鼓勵符合條件的農牧業經營主體使用區域公用品牌,擴大品牌影響力和市場主體競爭力。
(四)協同共建。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引領作用、部門協同作用、企業主體作用,做好統籌規劃、頂層設計,形成區域公用品牌建設同心合力、共建多贏的新局面。
四、重點任務
(一)完善區域公用品牌產品質量標準體系。不斷完善葡萄產業標準體系建設,實施生產標準化行動。圍繞葡萄產業,修訂完善《烏海葡萄標準化生產、貯運技術規程》,制定《烏海市葡萄標準化工作實施方案》《烏海沙漠產區釀酒葡萄產地環境要求》等5個標準,形成烏海沙漠產區釀酒葡萄和葡萄酒高質量標準體系。培育壯大農產品質量追溯體系主體,扎實推進追溯體系建設。指導行業協會培育和注冊地理標志商標,引導條件成熟的產品申請地理標志保護產品認定。開展產地凈化行動,實施綠色生產,2021—2023年,糞污資源化利用率分別達到88%、89%和90%以上。保持化肥農藥使用量持續負增長,農用地膜使用量逐年減少,進一步挖掘節水潛力。(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農牧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強化公用品牌產品全程質量管控。實施食用農畜產品合格證制度,鼓勵支持“烏海葡萄”地理標志授權使用企業、合作社出具合格證,并全部納入國家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信息追溯平臺。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管理制度,依據《烏海市農業領域農畜水產品質量安全信用管理制度》對質量安全、誠實守信的經營主體,列入紅名單;對質量安全嚴重不合格的經營主體,列入黑名單。發展智慧農牧業,加快物聯網、大數據、智能裝備等現代信息技術和裝備在農牧業生產全過程的廣泛應用,推進農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著力規范電子商務主體資格,營造良好準入環境;落實電商平臺和經營者主體責任,督促其進一步加強平臺內部管控,全面排查清理違法違規信息,持續凈化網絡營銷環境。加強與各部門的溝通協作,部署開展網絡專項檢查行動,通過網絡監測、網絡抽檢、日常檢查、投訴舉報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依法依規嚴厲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農牧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商務局)
(三)建立區域公用品牌培育制度。加強對農畜產品區域公用品牌的規范管理,培育扶持經營主體,牢固樹立經營者與管理者的品牌觀念。按照“政府引導、企業為主”的原則,形成由政府統一領導、行政主管部門指導,社會團體、行業協會、農牧業企業共同參與的農畜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培育機制,推動落實相關企業主體責任,提高企業品牌意識和品牌培育能力,促進企業品牌發展。(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農牧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商務局)
(四)加強區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與保護。加強地理標志知識產權保護,依法打擊未經授權冒用“烏海葡萄”地理標志和注冊證明商標的違法行為。強化授權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區域公用品牌使用登記備案檔案,依法依規加大對假冒、侵權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對授權使用的品牌農產品實行動態管理,嚴格落實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建立品牌持有人自我保護、行政保護、市場監督和司法保護“四位一體”的品牌保護體系,將違法違規行為納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及時受理和處理“12315”、“12345”等舉報平臺的消費者投訴。(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農牧局)
(五)依托產業優勢打造區域公用品牌。以我市自治區現代農業產業園、國家級農業產業強鎮及萬畝設施葡萄種植基地建設等項目為抓手,推進葡萄產業提質升級。積極指導集體商標、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注冊,鼓勵企業申請地理標志農產品登記保護,規范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標識,積極開展綠色、有機、名特優新等優質農畜產品認證。(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農牧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六)強化品牌宣傳推介。支持和鼓勵我市農業企業參與品牌推廣與宣傳活動,拓寬品牌宣傳渠道,增強宣傳效應。強化宣傳輿論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引導全社會共同關注和參與烏海市農畜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建設。充分利用農牧業展會、文博會、品牌推介會、產銷對接會、新媒體等平臺,講好“烏海葡萄”區域公用品牌和特色品牌農畜產品故事,介紹典型經驗,提高自主農產品影響力、認知度、美譽度和市場競爭力。(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各區政府,市農牧局、商務局、文體旅游廣電局)
(七)深入挖掘品牌文化內涵。依托陽光田宇葡萄特色小鎮建設和蒙根花農牧業休閑旅游等項目,將烏海葡萄、葡萄酒和文化旅游、休閑觀光融為一體,深入挖掘品牌文化的內涵,打造高質量、可持續的文旅景區。結合烏海區域傳統特色,積極促進農牧業產業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民間技藝、鄉風民俗、美麗鄉村建設等深度融合;繼續開展“烏海老字號”評選活動,逐步培育“蒙”字號品牌。(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各區政府,市文體旅游廣電局、農牧局、商務局,市工商業聯合會)
(八)加強人才培育。將農畜產品品牌建設、管理與運營人才培育納入全市人才培養計劃。建立院校、社會培訓機構、行業協會和企業共同參與的人才培養體系,培養兼具理論能力和實踐經驗的品牌建設、管理與運營專業人才。通過電商平臺,招募、培育更多本土網紅、帶貨主播等人才,建立農畜產品區域公用品牌管理人才數據庫,為擴大烏海農畜產品品牌影響力和營銷能力提供智力支持。(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農牧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局、商務局、文體旅游廣電局,市工商業聯合會)
五、實施步驟
(一)工作啟動階段(2021年4—7月)。建立相關工作機構,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各部門職能職責,按照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推動區域公用品牌建設順利實施。
(二)全面實施階段(2021年8月—2023年10月)。因地制宜,聚焦短板,突出重點,結合“烏海葡萄”地理標志保護工程項目,全力打造“烏海葡萄”地理標志農產品,聘請專業公司制定“烏海葡萄”區域公用品牌建設方案,統籌推進“烏海葡萄”區域公用品牌建設。一是賦予“烏海葡萄”區域公用品牌歷史文化內涵。收集品牌故事,征集表達品牌特點的宣傳標志符號和標語,打造高質量文旅景區,增加品牌底蘊厚度,提高品牌傳播力和影響力。二是開展“烏海葡萄”區域公用品牌知識產權保護。制定區域公用品牌產品標準和授權管理辦法,對符合區域公用品牌產品標準的企業、合作組織授予品牌使用權,防止公用品牌被非法濫用。三是提升區域公用品牌產品質量。修訂、完善區域公用品牌產品質量標準體系,健全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實施農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通過實施萬畝設施葡萄建設,推動烏海葡萄進入國內高端葡萄市場。四是加大區域公用品牌的宣傳推介。通過各類媒體廣泛宣傳推廣“烏海葡萄”區域公用品牌,積極參加農畜產品推介會、博覽會和“農民豐收節”等活動,展示“烏海葡萄”區域公用品牌形象,提升美譽度,擴大市場影響力。
(三)總結評估階段(2023年11月—12月)。總結經驗和分析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健全完善區域公用品牌建設與管理責任,規范區域公用品牌建設協調機制,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實現影響力不斷提升,品牌價值不斷攀升。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區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農畜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建設,把推進區域公用品牌建設作為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和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舉措,各區、各部門對“烏海葡萄”區域公用品牌建設各環節開展督查指導,加快提升“烏海葡萄”區域公用品牌影響力。同時,各區要根據當地自然氣候條件和農牧業實際,挖掘、培育其它具有本地特色的農畜產品區域公用品牌。(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各區政府,市農牧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局、商務局、文體旅游廣電局、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形成政策合力。各區、各部門要積極爭取國家、自治區相關優惠政策支持,為全市設施葡萄發展提供基礎設施、基地建設、產品銷售、科技創新、社會化服務等方面的項目支持。推進“烏海葡萄”區域公用品牌與商貿、科技、金融等產業政策深度融合,政府通過貸款貼息、設立基金、水權轉換、農業擔保等方式加大實施主體籌資能力。引導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支持“烏海葡萄”區域公用品牌建設,創新投融資方式,拓寬資金來源渠道。(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農牧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商務局、文體旅游廣電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科學技術局)
(三)加大資金投入。將農畜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培育和建設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合理統籌各部門有關知識產權保護和品牌建設方面資金,形成合力支持“烏海葡萄”區域公用品牌的傳播推廣、基地建設、質量溯源等。加大農畜產品品牌培育建設扶持力度,建立激勵機制,鼓勵具有一定特色,形成一定影響力的農畜產品申報區域公用品牌,并予以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各區政府,市財政局、農牧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局、文體旅游廣電局、工業和信息化局)
(四)完善公共服務。積極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增強服務意識,提升服務水平。聘請專業品牌策劃機構制定農畜產品品牌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結合相關部門職能職責,有針對性地開展分類指導、全程跟蹤,提供品牌推廣運營、職業技術培訓、信息咨詢發布、維權投訴協調等有關服務,共同扶持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公用品牌。(各區政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農牧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局、文體旅游廣電局,市工商業聯合會)
(五)開展檢查考評。將“烏海葡萄”區域公用品牌建設推廣工作納入全市鄉村振興工作考核體系,實行定期督查、嚴格檢查考評,及時發現和解決品牌建設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品牌建設工作取得實效。注重學習、總結、推廣先進地區在區域公用品牌培育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和好案例,促進我市農牧業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宣傳部,各區政府,市農牧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財政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局、文體旅游廣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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