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烏海市醫療救助制度市級統籌政策解讀 | |||||||
| 公開日期 | 2020-12-30 11:04:26 | |||||||
近日,我市出臺了《烏海市醫療救助制度市級統籌工作方案》。此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醫療救助制度實現市級統籌,進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現醫療救助政策標準、基金收支、經辦服務、信息系統的“四統一”,增強了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第一問:哪些人群可以享受醫療救助呢?
答:參加我市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并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享受醫療救助。
1.重點救助對象。過渡期內脫貧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和特困供養人員以及孤兒(含困境兒童)和享受生活補貼的“三民”人員。
2.低收入醫療救助對象。低收入醫療救助對象包括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低收入救助對象待統計認定工作開展后,按規定要求由相關部門認定。
3.其他特殊困難人員。同時符合收入標準和支出標準條件的特殊困難人員,救助標準由民政部門另行制定。
(1)收入標準。符合普通疾病住院醫療救助的患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本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符合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的患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本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1.5倍。
(2)支出標準。享受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等有關醫療保險待遇后,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當年個人承擔的住院醫療費用,超過其當年家庭收入70%的人員(家庭成員主要指夫妻雙方和共同生活子女,家庭成員無固定收入的按我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月收入)。
(3)對符合救助條件的過渡期內脫貧戶、60周歲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罕見)病患者等困難群眾給予優先救助。
第二問:哪些人群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可享受全額資助呢?
答:重點救助對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可享受全額資助。各區醫療保障局根據民政部門、扶貧辦提供的重點救助對象名單及時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并進行適時動態調整。資助標準根據相關要求適時調整。
第三問:普通疾病醫療救助的方式有哪些呢?
答:普通疾病醫療救助包括普通疾病住院救助、普通疾病門診救助兩種方式。
(1)普通疾病住院救助:普通疾病住院救助是指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所有醫療救助對象因病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經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報銷后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的自付費用給予的救助。住院救助不分病種,不設起付線,救助比例為醫保政策范圍內自付費用的70%,普通疾病住院救助的年救助封頂線為3萬元,以出院日期所在年度為準,累計計算。
(2)普通疾病門診救助:普通疾病門診救助是指對部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每年發放醫療救助金,用于在醫院、藥店、診所檢查或購藥。具體發放標準是: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中的A類人員每人每年800元,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中的男60周歲、女5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300元,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中一、二、三級殘疾人每人每年400元;三類人員有交叉的不重復享受,按最高標準執行。普通疾病門診救助標準隨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地方財力狀況做適時調整
第四問:重特大疾病救治病種有哪些呢?
重特大疾病救治病種包括兒童先心病、兒童淋巴瘤、重度精神病、腦卒中、白內障、唇腭裂、甲亢、耐多藥結核病、慢阻肺、塵肺、急性心肌梗塞、風濕性心臟病、I型糖尿病、地中海貧血、血友病、白血病、骨肉瘤、神經母細胞瘤、尿道下裂、終末期腎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病、器官移植(不包括器官費用)和食道癌、肺癌等癌癥納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圍。自治區對病種做出調整的按自治區規定執行。
第五問:重特大疾病救治病種的救助比例和封頂線是什么呢?
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是醫療救助對象因罹患重特大疾病發生的門診(癌癥、透析、輸血、器官移植的抗排異治療)和住院醫療費用,在經過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后,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自付費用給予醫療救助。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不設起付線,重點救助對象救助比例為85%,年救助封頂線為14萬元;其他特殊困難人員救助比例為75%,年救助封頂線為8萬元;大病保險起付線計入救助基數。醫療救助資金用于重特大疾病救助的人次比例不低于直接救助人次比例的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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