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烏海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
(2021—2025年)的通知
烏海政發〔2022〕33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現將《烏海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一、認真做好《規劃》的貫徹實施。《規劃》實施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新發展理念,強化礦產資源保護,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堅持綠色勘查、開發,實施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
二、全面落實《規劃》的目標任務。涉及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活動的相關行業規劃,應與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做好銜接。通過礦山整合,優化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布局、結構,提高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效率,持續推進綠色礦山建設。
三、積極發揮《規劃》的管控作用。《規劃》是依法審批和監督管理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活動的重要依據,是加強和改善礦產資源調控的重要手段?!兑巹潯芬唤浥鷾蕦嵤?,必須嚴格執行。對不符合規劃的項目,不得批準立項,不得審批、頒發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
四、切實加強《規劃》的監督管理。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分工,強化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和礦山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加強對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各種違反法律法規和規劃的行為。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2年12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礦產資源是人類生存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為推進礦產資源高質量發展,推進礦產資源利用方式根本轉變,加快礦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和綠色高質量發展,助推烏海市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及相關配套法律法規、《礦產資源規劃編制實施辦法》《內蒙古自治區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烏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烏海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是2021—2025年烏海市自然資源部門依法審批和監督管理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活動的重要依據。涉及全市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活動的相關行業及區域規劃,應與本《規劃》相銜接。
《規劃》適用于烏海市行政轄區的礦產資源。
《規劃》基準年為2020年,規劃期限2021年—2025年,展望至2035年。
第一節 ?礦產資源現狀
一、自然地理與社會經濟概況
烏海市地處內蒙古自治區西南部,是華北與西北的結合部,同時也是“寧蒙陜甘”經濟區的結合部和沿黃經濟帶的中心區域。全市總面積1669km2,市轄三個區,東北與鄂爾多斯市相接,西南與內蒙古阿拉善盟和寧夏回族自治區交界,全市地勢東西兩邊高、中間低,形成“三山兩谷一條河”的基本地形地貌特征。東部是綿延百里的桌子山,中部為甘德爾山,西部為五虎山,三山呈南北走向平行排列,中間形成兩條平坦的谷地。黃河沿甘德爾山西谷流經市區,阻斷烏蘭布和沙漠進入河套地區。
截至2020年底,烏海全市常住人口55.66萬人,2020年全市實現地區生產總值563.14億元,第一產業實現增加值5.97億元,第二產業實現增加值363.14億元,其中,工業實現增加值338.02億元,第三產業實現增加值194.03億元。三次產業結構比例為1.1:64.5:34.4。2011年11月烏海市被列為國家第三批資源枯竭型城市。
二、礦產資源概況
烏海市位于巴音諾爾公—狼山—渣爾泰山元古代古生代金屬成礦帶之新生代蒸發鹽類成礦帶,構造簡單,巖漿巖不發育,礦產成因類型有變質礦產、內生礦產、沉積礦產。截至2020年底,全市發現各類礦產37種,查明資源儲量的礦產有25種,其中,納入《內蒙古自治區礦產資源儲量表》的上表礦種有15種,優勢礦產為煤炭、石灰巖等。全市上表礦產地51處,其中,大型礦床11處,中型礦床17處,小型礦床23處。
專欄1 ?截至2020年底烏海市主要礦產資源儲量表 | ||||
序號 | 礦產名稱 | 礦區數 | 資源儲量單位 | 保有資源量 |
1 | 煤炭 | 19 | 千噸 | 2761926 |
2 | 鐵礦 | 6 | 礦石 千噸 | 9485.00 |
3 | 鉛、鋅礦 | 1 | 鉛 鋅 噸 | 175、1367 |
4 | 熔劑用灰巖 | 1 | 礦石 千噸 | 107945.93 |
5 | 冶金用白云巖 | 1 | 礦石 千噸 | 5233.00 |
6 | 耐火粘土 | 3 | 礦石 千噸 | 9308.00 |
7 | 電石用灰巖 | 2 | 礦石 千噸 | 457606.30 |
8 | 制堿用灰巖 | 2 | 礦石 千噸 | 809853.60 |
9 | 水泥用灰巖 | 8 | 礦石 千噸 | 2068112.76 |
10 | 玻璃用砂巖 | 1 | 礦石 千噸 | 1610.00 |
11 | 水泥配料用砂巖 | 1 | 礦石 千噸 | 15588.60 |
12 | 高嶺土 | 1 | 礦石 千噸 | 2319.00 |
13 | 陶瓷土 | 1 | 礦石 千噸 | 3581.00 |
14 | 磚瓦用粘土 | 1 | 礦石 千立方米 | 8740.00 |
15 | 水泥配料用粘土 | 3 | 礦石 千噸 | 54776.94 |
能源礦產:烏海市煤炭資源豐富,主要分布在“三山兩谷一條河”中的兩谷之中,一是綿延百里的桌子山與甘德爾山之間,位于本市與鄂爾多斯市鄂托克旗交界處,二是賀蘭山脈北段與黃河之間,位于烏達區。煤種以焦煤為主,是內蒙古自治區重要的煤炭生產基地,焦煤保有資源量約為2761926千噸,保有資源量占自治區煉焦用煤保有資源量的23%左右,是我國重要的煉焦用煤基地。
金屬礦產:烏海市金屬礦產有鐵礦與鉛、鋅礦,鐵礦床主要分布在桌子山西側千里山地區,全市鐵礦上表礦區6處,查明資源儲量較小,以小型礦床為主。鉛、鋅礦位于甘德爾山背斜東翼,全市鉛、鋅礦上表礦區1處,為小型礦床,金屬硫化礦物主要以黃鐵礦、閃鋅礦及方鉛礦為主,金屬氧化礦物以赤鐵礦與褐鐵礦為主。
非金屬礦產:烏海市非金屬礦產資源種類多,礦種分別是石灰巖、熔劑用灰巖、冶金用白云巖、耐火粘土、高嶺土、陶瓷土、磚瓦用粘土、玻璃用砂巖、水泥配料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砂巖。主要分布在桌子山西側與甘德爾山南側。石灰巖儲量大、品位好且分布集中,主要分布在海南區桌子山與甘德爾山之間西水平臺山地區、西來峰與呼珠不沁希勒地區。其余非金屬礦產分布零散。
三、地質礦產勘查與開發利用現狀
礦產資源勘查現狀,截至2020年底,完成了地熱資源普查、海勃灣農業景區地熱資源預可行性勘查、金裕市場地熱井工程、蒙根花農牧業休閑農業園溫泉井工程、烏達區溫泉工程地熱資源勘查、烏蘭淖爾景區地熱資源預可行性勘查。
全市在期探礦權9個,登記總面積138.17平方千米,占規劃區面積8.28%,勘查礦種有煤炭和石灰巖,其中煤炭8個,石灰巖1個,均達到了勘探程度。
專欄2 ?截至2020年底烏海市探礦權數量表 | ||||
轄區 | 勘查礦種 | 個數 | 工作程度 | 登記面積(平方千米) |
烏海市 | 煤炭 | 8 | 勘探(精查) | 126.30 |
石灰巖 | 1 | 勘探 | 11.87 | |
總計 | 9 |
| 138.17 | |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現狀,截至2020年底,全市在期采礦權數90個,登記總面積201.65平方千米。按礦山規模分,大型礦山17個、中型礦山30個、小型礦山43個,大中型礦山比例為52.22%。按礦產類型分,能源礦山46個,金屬礦山4個,非金屬礦山40個。按開發利用狀態劃分,生產礦山48個、籌建1個、停產40個、閉坑1個。生產礦山中,多為煤炭礦山,占比達到62.5%,金屬礦山長期處于停產狀態。
2020年,完成礦業總產值418.11億元,占全市地區生產總值的74.25%,從業人員近10000人。其中,能源(煤礦)礦業產值413.63億元,占礦業總產值的98.93%,非金屬礦業產值4.48億元。依托豐富的煤炭、石灰巖等礦產資源,初步形成了煤焦化工、氯堿化工、精細化工以及建材冶金等產業。
第二節 ?第三輪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實施成效
三輪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實施以來,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實現了重大跨越,同時全市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利用也保持了較好的發展,實現了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的轉變。全市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進一步納入規劃管理的軌道,有效推動相關工作深入開展,促進了礦政管理方式的不斷轉變與創新,取得了顯著成效。
礦產資源勘查成效顯著。完成了海勃灣農業景區地熱資源預可行性勘查,井深2096.85m,試驗涌水量840m3/d,出水溫度44℃。全市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工作穩步推進,取得了較好的成果,開展了內蒙古自治區桌子山煤田一棵樹梁煤礦勘探、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呼珠不沁希勒石灰巖礦勘探等工作,新增煤炭(焦煤)資源量約2.25億噸,新增制堿用石灰巖8.95億噸,新增水泥用石灰巖10.54億噸。
礦產資源結構不斷優化。全市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整頓和礦業權的整合工作走在了全區的前列。通過資源整合、保護區退出及最低生產規模等準入條件的約束,全市礦業的規?;⒓s化水平較過去有了大幅提升。全市礦山數量由2015年底129家減少到2020年底90家,減少了39家,其中,保護區退出礦山數為11家,其余通過礦產資源整合減少。大中型礦山比例由37.98%提升到52.22%,較規劃基期提高14.24個百分點。烏海煤炭基地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已形成自治區乃至全國重要的煤焦化工和氯堿化工基地。
綠色礦山建設超額完成,烏海市高度重視綠色礦山建設,因地制宜建立新機制,引導企業走綠色發展之路,2019年,烏海市人民政府批復實施《烏海市綠色礦山建設規劃》,持續推進數字化礦山、智能礦山建設。全市共有14家礦山納入自治區綠色礦山名錄,占在期生產礦山總數的15.56%,其中,海勃灣區納入綠色礦山名錄6家,海南區納入綠色礦山名錄7家,烏達區納入綠色礦山名錄1家。
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成效顯著。烏海市積極響應國家政策,取消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退還了約6.36億元,剩余保證金因企業涉法涉訴沒有全部退還,制定并執行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管理辦法》。全市礦山編制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均在有效期內,積極開展礦山地質環境和土地復墾治理工作,重點對生產礦山地質環境進行治理,礦山企業累計投入10.15億元,完成治理面積39.03平方千米,主要治理區域分布在海勃灣區和海南區的城區周邊以及轄區范圍內的煤礦開采區內。通過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有效地解決了生產礦山的固體廢棄物堆積、占用破壞土地和地形地貌景觀破壞等環境問題,改善和美化了礦山地質環境,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礦產資源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穩步提升,全市礦業權市場建設進一步規范,礦業權有償使用力度持續加大,除國家和自治區重大項目外,礦業權全部以法定方式出讓,充分發揮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為建立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的良性循環提供了支持。全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動態監管和資源儲量動態監測工作不斷加強,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明顯好轉,自然保護區內礦山企業得到有效清理,越界開采等礦業生產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得到了遏制。
第三節 ?形勢與要求
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礦業高質量發展,要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強調探索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對礦業發展提出了新要求。自治區始終保持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定位,堅決守住生態底線,堅持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礦業高質量發展。新形勢下要求礦業發展依托資源稟賦,進一步優化開采布局,全力推進綠色發展、有序開發、高效利用,推動烏海地區礦業高質量發展。
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要求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著力抓好烏海及周邊地區等重點區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的重要指示要求,既著眼于內蒙古在國家的生態定位,又著手于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把烏海生態環境綜合治理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特別是將烏海及周邊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作為烏海未來五年的首要任務,堅持以生態修復為重點方向,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因地制宜制定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管理制度,統籌礦山實現集中連排、集中治理。實現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由量變到質變,將烏海市建設為天藍、地綠、水清的生態城市。
資源集聚綠色發展要求加快推進礦產資源整合,烏海市與鄂爾多斯市交界接壤地區是本市生態環境保護、治理的主戰場之一,兩市協調同步推進對烏海及周邊地區走好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意義重大。兩地毗鄰區域礦山設置較多、面積小、分布密集、形狀不規則,相鄰礦界犬牙交錯,生產布局無序,尤其是“三權不變”政策造成烏海和鄂爾多斯兩市礦山相互交織,碎片化嚴重,管理難度較大,嚴重制約礦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系統修復。為確保烏海及周邊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順利開展,自治區要求加快推進烏海及周邊地區礦山企業整合、重組,優化產業布局,從源頭上為統一連片治理創造條件。實現資源集中開發、統一管理、連片治理。
資源枯竭型城市轉型要求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第2次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強調努力改變“四多四少”狀況的重要指示要求,堅定不移走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聚焦自治區建設國家重要能源和重要資源基地,堅持鍛長板和補短板相結合,鞏固傳統優勢,促進傳統產業現代化改造,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引導,倒逼煤炭、洗選、焦化等行業整合做強,立足煤焦化工、氯堿化工兩大基地的產業規模優勢、配套優勢,實施產業基礎再造和產業鏈提升工程,增強質量效益和核心競爭力,以高質量供給服務融入新發展格局,助推資源枯竭型城市轉型。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以及參加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關于著力抓好烏海及周邊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國土空間規劃為基礎,以資源和環境承載力為基本約束,加強全市礦產資源總體調查評價工作,優化煤炭、石灰石、地熱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布局,加大礦山整合力度,依法合規推動礦業權的退出,實現礦業布局合理,開發秩序明顯好轉,全面推進礦山生態環境集中連片治理,推動礦業綠色發展,確保資源供給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規劃管控與管理改革相銜接,助推烏海市經濟高質量發展。
第二節 ?基本原則
堅持生態優先、推動環境保護,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環境底線,保持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定位,實現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推動礦山集中連片治理、生態植被修復、綠色礦山創建,建立健全現代化環境治理體系,形成導向清晰、執行有力、多元參與、良性互動的“大環保格局”。
堅持優化布局、資源集聚發展,充分考慮生態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科學布局礦業權,通過整合壓縮,培育優勢企業實現集聚發展,優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布局,提升資源開發利用效率,引導資源向大型、特大型現代化礦山企業集中,形成集約、高效、協調的礦山開發格局,使得空間布局更加合理。
堅持綠色發展、資源高效利用,立足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嚴格控制礦產資源開發強度,推動礦產資源綠色、清潔利用,最大限度保護生態環境。加大礦山科技投入,有效提高礦山“三率”水平,促進資源節約高效利用,加大共伴生資源綜合利用水平,鼓勵發展循環經濟。
堅持創新發展、提升管理水平,進一步深化礦產資源管理改革,根據“嚴控總量、優化存量”原則,推動礦種差別化管理。加大礦產品深加工和技術創新,實現資源的效益轉化。嚴格新建礦山準入管理,提高新建礦山最低開采規模,進一步淘汰產能落后、環境問題突出、資源利用率低、開采方式落后、經濟效益差的礦山企業,推動煤與多種能源綜合利用耦合發展,促進礦業高質量發展。
第三節 ?規劃目標
一、規劃目標
規劃期至2025年,力爭使全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布局更加優化,資源集約節約水平顯著提高,資源利用更加有效、地質環境連片治理穩步推進,完成全市境內礦產資源整合和礦業權退出,保護性開采焦煤。形成節約高效、礦地和諧的綠色礦業發展新格局。
資源保障更加穩定,加強非常規能源調查評價和勘查力度,以基本摸清全市地熱資源為目標,開展全市地熱資源總體調查評價工作。加快推進全市煤炭與石灰巖整合區內邊角資源的勘查,助推礦產資源的有效整合,提升煤炭與石灰巖礦產資源供應保障能力。
布局結構更加優化。加強煤炭、鐵礦與石灰石資源整合力度,退出鐵礦、石膏、白云巖等產能落后礦山,將全市礦山數量控制在50個以內(除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礦外不超過37個礦山)。大中型礦山比例達到90%以上,煤炭年開采總量控制在4400萬噸左右,保護性開采焦煤,普通建筑用砂礦年開采總量控制在80萬立方米左右。
專欄3 ?2021—2025年主要規劃目標 | |||
指標名稱 | 單位 | 2025年 | 屬性 |
年開采總量(煤炭) | 萬噸 | 4400 | 預期性 |
年開采總量(焦煤) | 萬噸 | 1400 | 預期性 |
年開采總量(普通建筑用砂) | 萬立方米 | 80 | 預期性 |
礦山總數 | 個 | ≤50 | 預期性 |
普通建筑用砂 | 個 | ≤13 | 預期性 |
大中型礦山比例 | 百分比 | ≥90% | 預期性 |
礦山集中連片治理面積 | 平方千米 | 34.32 | 預期性 |
綠色礦山持續推進,新建礦山全部按綠色礦山標準建設。生產礦山要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加快改造升級,限期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因地制宜推進生產礦山開展綠色礦山建設,保證綠色礦山建設質量。
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有效,發揮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作用,強化生產礦山的地質環境集中連片治理,督促礦山做到邊生產邊治理邊復墾,持續推進強化重點地區礦山環境治理,到2025年礦山集中連片治理面積完成34.32平方千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切實改善區域生態環境質量,為筑牢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作出積極貢獻。
完善礦產資源監督管理,健全礦產資源管理體系,落實礦產資源監管責任,強化日常執法監管。規范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活動,建立礦業權人誠信體系,完善礦業權退出機制。減少審批程序,形成“管理有規、市場有序、開發有責、調控有效、監督有力”的礦產資源管理新局面。
二、2035年展望
煤炭等重要礦產資源供應保障能力進一步提升。地熱取得重大突破,礦產開發秩序更加規范,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格局顯著優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效率、綜合利用水平和深加工能力大幅提高。礦產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全面協調發展,礦山地質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和根本改善,綠色礦山格局全面形成。
嚴守生態安全邊界。嚴格落實國土空間管控要求,構建“定位清晰、管控有力”的規劃分區體系,進一步提高資源安全保障能力,促進資源保護,優化資源配置,實現資源開發與區域發展、生態保護、產業轉型相協調。認真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與國家規定不得開采礦產資源的地區,原則上禁止一切礦產資源開采活動。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外的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黃河沿線、城鎮邊界線,按照國家管理辦法以及自治區相關文件要求進行管控,實施最嚴格的生態保護制度。
第一節 ?勘查開發保護區域布局
黃河以東重點發展區,海勃灣區與海南區既是生態環境重要保護區,也是烏海市礦業重點發展區,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依托桌子山與甘德爾山之間豐富的煤炭與石灰巖資源,加快推動礦業權整合、退出,積極推進煤炭邊角資源勘查以及與周邊礦業權的整合,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形成集約、高效、協調的礦山開發格局,實現資源集中開發、統一管理、連片治理。綜合開展烏海市地熱等非常規能源調查評價,擴大海勃灣區地熱調查評價成果,填補海南區地熱資源的空白。
黃河以西綠色發展區,烏達區依托賀蘭山與黃河自然生態條件,以生態優先、高質量發展理念引導,深入實施生態保護和環境污染治理工程,形成綠色勘查開發的新格局。烏達區以高品質焦煤資源開采利用為重點,推動黃白茨與五虎山礦區的深部資源有效利用,提高高品質焦煤的資源保障能力。加快華銀二、華銀三與建安煤礦的整合,推進蘇海圖與五虎山南部采空區治理,嚴格執行“誰污染誰治理”“先治塵再生產”原則,大力開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發揮烏達區礦山數量少,僅一個露天整合區的特點,加快推進烏達區綠色礦山建設。
第二節 ?能源資源安全保障布局
以煤炭為主攻礦種的神東煤炭(烏海部分)基地,面積1483.62平方千米,占烏海市國土面積的88.89%。落實烏海煤炭國家規劃礦區,面積661.87平方千米,占烏海市國土面積的39.66%。全面落實國家、自治區的管控措施,以生態環境承載力為基礎,以礦產資源為主,由國家、自治區規劃統籌確定,為本市資源安全穩定供應提供保障,加快推進礦產資源整合,加快礦山結構調整,推動全市礦山大中型比例達到90%以上,引導礦山企業規?;_采,保護性開采焦煤,嚴控總量,嚴控數量,充分發揮稀有煤炭資源的特點,通過強化煉焦煤入洗,提高入洗率,回收洗精煤用于煉焦,建設大型煤焦化基地。加強基礎設施保障,引導生產要素集聚,打造產業重點發展區域,實現開發結構的進一步優化。全面完成綠色礦山建設。開展全市邊角資源勘查,推動綜合勘查、綠色勘查,不斷創新和探究出新型的技術方法,為本市資源安全穩定供應提供保障。加快以清潔高效可持續為目標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的應用,推動礦業向數字化、智能化、服務化轉型。以市政府為主導,組織礦山地質環境集中連片綜合治理方案的編制和實施,促使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取得明顯成效。立足煤焦化工、氯堿化工兩大基地的產業規模優勢、配套優勢,引導焦炭、PVC等主產品和焦爐煤氣、焦油、燒堿等副產品向精細化工及合成新材料環節延伸耦合,延長產業鏈、提升價值鏈,推動產業鏈邁向中高端,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
第三節 ?砂石土集中開采區
根據國家、自治區產業政策、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資源環境保護的要求,為保障重大工程、重大項目對普通建筑用砂的需求,劃定了5處集中開采區,總面積為7.78平方千米。集中開采區內,嚴格控制投放采礦權數量,規劃期內原則上不超過13個采礦權。設置最低生產規模(產能),原則上新建普通建筑用砂最低生產規模不低于6萬立方米,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從空間規劃、礦業權設置、土地性質等各個層面積極探索“凈礦”出讓政策。集中開采區外原則上不再新設普通建筑用砂礦,形成以集中開采區格局為主的空間管控模式。
專欄4 ?集中開采區規劃表 | ||||
序號 | 編號 | 開采主礦種 | 所在行政區 | 面積(平方千米) |
1 | CS001 | 普通建筑用砂 | 海勃灣 | 1.20 |
2 | CS002 | 普通建筑用砂 | 海南 | 0.66 |
3 | CS003 | 普通建筑用砂 | 海南 | 2.29 |
4 | CS004 | 普通建筑用砂 | 海南 | 1.18 |
5 | CS005 | 普通建筑用砂 | 海南 | 2.45 |
第一節 ?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調控方向
重點開采煤炭及優質高效非金屬礦產,清潔、高效利用煤炭資源,加強煤炭企業對煤礦矸石的綜合利用。限制開采資源利用效益低的礦產、非緊缺低品位礦產。除普通建筑用砂礦外不再新立采礦權(涉及礦產資源整合的除外)。對于普通建筑用砂等普通建筑材料礦產,應在本規劃劃定的集中開采區內開采,避免濫采亂挖破壞環境。
限制勘查開發對環境破壞較大的砂金等重砂礦物,原則上不再新上此類探礦權,確需新立的必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并征得環保部門同意。煤炭勘查以提高勘查程度為重點,著重提升資源保障程度。
保護性開采焦煤,嚴格控制焦煤開發強度,禁止將優質石灰巖等作為普通碎石建筑材料開采。
????????????第二節 ?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及勘查
一、礦產資源調查評價
根據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需求、自治區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導向,充分利用國家、自治區地勘基金,做好全市地熱資源綜合勘查與評價,填補海南區地熱資源的空白,為地熱資源勘查開發利用、保護及科學管理提供依據。以地質科技服務民生,為區域地質找礦、成礦預測、資源環境評價提供基礎依據,進而為本市經濟社會健康持續發展提供礦產資源保障。
二、加強礦產資源勘查
加快全市已有探礦權的勘查工作,提升資源接續能力。加強煤系共伴生資源的綜合評價綜合勘查,促進資源優質優用、綜合利用。為煤—電、煤—化工等行業提供資源保障。
全面樹立綠色勘查理念,推進綠色勘查、綜合勘查和集中勘查,探索綠色勘查的技術手段,建立綠色勘查的模型模式;同時,要加大綠色勘查新理論、新方法、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藝的研究與應用推廣,最大限度減少對環境的擾動,完善綠色勘查管理制度,推動綠色勘查示范項目工作。建立礦產的綜合勘查、綜合研究、統一部署機制,避免重復勘查施工,加大礦產資源綜合利用。
第三節 ?礦山開發利用結構調整
一、開發利用強度調控
根據本市礦產資源的特點和開發利用現狀,綜合考慮本地區環境承載力,保護性開采焦煤,嚴控總量,嚴控數量,不再進一步增大開采強度,使其保持相對穩定的產量,持續較長的開采年限,充分發揮稀有煤炭資源的特點,通過強化煉焦煤入洗,提高入洗率,回收洗精煤用于煉焦,建設大型煤焦化基地。將儲量規模較小、零星分布、產能達不到國家和自治區最低生產規模要求的礦山推動礦業權整合,優化本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布局,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有效連片治理。到2025年,全市礦山數量控制在50個以內,其中煤礦27個、鐵礦1個、石灰巖礦9個、普通建筑用砂礦不超過13個。
專欄5 ?烏海市礦業權數調控指標 | ||||||||
行政區 名稱 | 2025規劃開采礦權數 | 2025規劃開采總量 | ||||||
煤礦 (個)個) | 鐵礦 (個) | 石灰巖礦 (個) | 建筑用砂 (個) | 煤炭(焦煤) (萬噸) | 鐵礦 (萬噸) | 石灰巖礦 (萬噸) | 建筑用砂 (萬立方米) | |
海勃灣區 | 7 | 1 | 2 | 4 | 1400(450) | 30 | 300 | 25 |
海南區 | 17 | / | 7 | 9 | 2500(800) | / | 1200 | 55 |
烏達區 | 3 | / | / | / | 500(150) | / | / | / |
合計 | 27 | 1 | 9 | 13 | 4400(1400) | 30 | 1500 | 80 |
二、開發利用結構調整
提高最低開采規模,本著礦山設計開采規模與礦床資源儲量規模相適應的原則,防止大礦小開、一礦多開。嚴格新建和改建煤礦準入標準,新建井工煤礦原則上產能不低于300萬噸/年,改擴建煤礦改擴建以后產能不低于120萬噸/年,到2025年,全市煤礦產能保持在4430萬噸以上。鐵礦(地下開采)產能不低于30萬噸,鐵礦(露天開采)產能不低于60萬噸,石灰巖礦產能不低于150萬噸/年等。除煤層氣、富鐵、金、地熱、礦泉水外,原則上不再新建小型及以下礦山,凡是已設立的低于最低開采規模的礦山應積極進行技術改造和開采結構調整,盡快達到最低開采規模要求。集中開采區內(普通建筑用砂礦)新建礦山開采規模不低于6萬立方米,且開采量要符合規劃開采總量調控要求。
合理調整規模結構,引導礦山企業規?;_采,鼓勵礦山企業整合,關停技術落后、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嚴重、安全生產條件差的礦山,到2025年底,烏海市在期礦山數量控制在50個以內,大中型礦山比例由2020年的52.22%提高到90%以上。
加大礦業權整合力度,優化產業布局,積極配合自治區推進邊角資源的依法依規出讓,并與周邊礦山進行資源整合,實現資源集中開發、統一管理、連片治理。同時,綜合施策、依法推進,從全面落實礦山企業主體責任方面建立倒逼機制,推動礦產資源整合。加快推進烏海市三區制定礦產資源整合實施方案,并推動整合方案落地實施。加快推進石灰巖資源整合,落實自治區礦業權數調控指標,將儲量規模較小、零星分布、產能達不到國家和自治區最低生產規模要求的礦山進行礦業權整合,使資源利用更加有效,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實現集中連片治理,礦山規模全部達到大型。
推動礦業權的有效退出,將儲量規模較小且服務年限小于規劃期的礦山、產能達不到國家和自治區最低生產規模要求、環境問題突出、資源利用率低、開采方式落后、經濟效益差的礦山企業及零星分布無法參與整合的礦山在規劃期內依法合規退出。規劃期內退出礦山20個,退出比例約為22.22%,其中煤炭礦山1個,石灰巖礦5個、鐵礦2個、建筑用砂巖礦2個、普通建筑用砂礦2個、玻璃用石英巖礦1個、天然石英砂礦1個、石膏礦2個、白云巖礦2個,耐火粘土礦1個,高嶺土礦1個。
加強優化技術結構,積極推進完善能耗雙控制度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鼓勵企業運用先進適用技術和高新技術,對現有生產工藝及裝備進行升級改造,加快淘汰落后技術,推廣使用國家規定或建設使用的采選冶新技術新工藝,實現礦產資源高效利用。推動非金屬礦向深加工方向發展,實現探采選冶加一體化經營。
第四節 ?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
一、清潔高效綜合利用共伴生資源
強化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理念,嚴格執行《礦產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目錄》,積極推廣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因地制宜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共伴生資源,提高煤炭入選率,對焦煤資源必須按“優質優用”原則進行開發利用。以煤炭開采洗選過程中產生的煤系高嶺土、鋁土礦、耐火粘土等為重點,加大綜合利用水平,為今后煤炭綜合勘查、綜合評價和綜合利用奠定基礎。積極開發下游產品,形成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產業鏈,建設循環經濟示范園區。不斷提升共伴生礦產以及附加產品的綜合利用水平。開發利用石灰巖等礦產,應按照不同的工業用途,綜合評價開采。加快復雜共伴生非金屬礦產的開發利用,不斷提升共伴生礦產以及附加產品的綜合利用水平。
二、嚴格執行“三率”指標要求
加大對煤矸石、粉煤灰等固廢綜合利用研究的財政支持力度,資源配置向節約與綜合利用水平先進的骨干企業傾斜。礦山企業積極開展科技創新和技術革新,資源綜合利用與節能減排水平逐年提高,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綜合利用率指標達到國家“三率”指標最低要求。
三、鼓勵、引導發展循環經濟
實現國家、自治區碳排放碳達峰行動方案,要求礦業開發過程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探索發展煤矸石到熱電廠到熱電循環利用、灰渣與矸石到建材廠到建材產品的循環利用、煤炭到高嶺土到陶瓷的循環利用、礦井排水到水處理站到供水的循環利用以及采煤塌陷區等到環境治理與土地復墾到生態恢復示范園區到旅游的循環利用。大力發展煤化工、資源綜合利用、非金屬礦深加工、新型建材等主導產業,形成相互關聯、互為依托、相互促進、互為供求的循環經濟產業集群。
第一節 ?開采規劃區塊
綜合考慮生態環境影響、資源賦存條件、礦床形態、礦床規模、資源儲量、采礦技術經濟條件、生產安全等因素,對尚有一定資源可供開采地段設置開采規劃區塊,開采規劃區塊設置要有利于整體開發,為礦山集中連片治理創造條件,符合規劃區塊設置要求,原則上一個開采規劃區塊只設置一個開采主體。
加快推進煤炭、鐵礦的資源整合,推進我市形成以大中型礦山企業為主體的礦業開發新格局。對于煤炭、鐵礦整合區內不宜單獨設置礦業權的邊角資源,要積極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相關政策要求,通過本級人民政府上報,加快推動邊角資源市場出讓。確保我市礦產資源整合2023年底順利完成。
規劃期內擬設置石灰巖礦業權整合區塊7個,規劃面積19.93平方千米,涉及礦山數22個,對于整合區內不宜單獨設置礦業權的邊角資源,且未達到勘查程度,應盡快進行資源儲量核實,推動邊角資源的依法合規出讓,實現石灰巖資源整合。
第二節 ?嚴格勘查開發監督管理
嚴格新建礦山準入管理。礦山準入應當符合生態管控、礦產資源規劃、實行負面清單管控、礦山最低開采規模制度。強化礦產資源源頭管控,新建礦山企業必須具備與礦山建設規模相適應的人才、技術、資金、設備及安全管理能力,必須做出符合礦產資源保護及提高資源利用率要求、生產工藝相對先進的礦山設計和開采方案。籌建礦山企業應與新建礦山準入門檻相適應,達到最低開采規模要求,新建礦山要按綠色礦山標準建設。
加強地質勘查開采監督管理。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推動綜合勘查、綠色勘查,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要加強礦業權人勘查開采公示信息平臺與有關行業部門、地方政府信用平臺的對接,實現與社會信用建設相關部門和單位的信息互聯互通,及時通過網絡平臺和文件告知等形式向相關部門和單位通報有關情況,實現對礦業權人勘查開采公示信息的即時檢索查詢。積極開展礦業權人勘查開采公示信息的抽查工作,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對采礦權人開采公示信息進行抽查。
切實加強礦山整合組織引導,成立市礦產資源整合領導小組負責礦產資源整合工作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整合工作由市自然資源局牽頭負責,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相互協調、積極配合、強化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調查研究解決整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各區根據本輪規劃制定的整合方向,制定各區礦產資源整合實施方案,對需進行整合的開采礦區逐一登記造冊,確定整合范圍后,各區要編制礦產資源整合實施方案。確保礦產資源整合順利完成。
強化儲量動態監管機制。嚴格考核礦山年度采掘計劃執行和資源綜合利用情況,全面推進礦山儲量動態監測,嚴格執行儲量管理的技術標準和管理規范,確立以儲量動態管理為核心的監督制度。規范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工作。
規范普通建筑用砂礦審批權限。探索開展普通建筑用砂“凈礦”出讓,各區做好普通建筑用砂礦業權出讓和登記工作,優化礦業權出讓流程,提高服務效率,加強對普通建筑用砂礦的開采管理,普通建筑用砂礦的采礦權不允許變更或增列其他類礦產。
完善采礦權退出機制。登記管理部門應及時清理過期采礦權,如需辦理延續手續必須在采礦權到期之前,如有特殊原因無法延續,應說明原因,因資料不齊,無法延續的,原則上應在規定期內完成相關資料再申請辦理延續。加強對各類未建、長期停產和到期未申請延續、關停未注銷礦業權的清理銷號工作。
第一節 ?綠色礦山建設
一、嚴格新建礦山準入標準及要求
新建礦山要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進行建設和開發利用資源,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要整合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并將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納入到整合后的方案中,統一編制,統一審查,統一實施。嚴禁采用國家限制類和淘汰類采礦、選冶加工、綜合利用技術,確保新建礦山綠色開發。按照“生態優先、綠色發展、高位推進、政企聯動”的工作原則,建設優美礦區環境,開展資源開發與智能礦山建設,加強資源綜合利用與節能減排,提升科技創新能力,集中財力解決生產、產品深加工、廢水廢渣綜合利用、生態環境治理提升等相關技術難題,將綠色礦業的理念貫穿于礦山日常生產的全過程。
二、推進生產、整合礦山達標建設
生產礦山要落實綠色礦山建設的主體責任,按照綠色礦山建設規劃及標準要求,加快推進企業升級改造,推進尾礦和廢石綜合利用,通過礦產資源整合工作,有效實現集中連排連片治理,督促企業達到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三率”指標要求。按照“誰破壞,誰復墾”的原則,加大“邊開采、邊治理”力度,不留生態赤字。積極開展智能化礦山建設,建立礦山生產自動化系統,實現中央變電所、水泵房、風機站等固定設施無人值守,建立工作面和廢石場、廢渣場等場所遠程視頻監控監測系統平臺。充分發揮全市已建成的綠色礦山企業示范帶動作用,以點帶面,促進全市剩余生產礦山綠色礦山的創建達標工作。嚴格對標國家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從創建礦山優美環境、堅持資源環保高效開發、“一礦一策”建立完善綠色礦山建設方案等方面,推動形成符合實際、特色鮮明、成效突出的綠色礦山建設格局。
三、綠色礦山建設推進措施
典型帶動,示范引領,選擇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成效顯著、礦區主要干線景觀改造效果較好、連續充填式開采工藝成熟、生產布局合理、分層開采規范的2家典型礦山模式,廣泛宣傳其先進經驗及建設亮點,引導生產礦山、整合礦山與閉坑礦山積極推廣規?;藴驶?、兼顧后期轉型利用的治理模式,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定期組織開展綠色礦山的建設培訓指導,推進綠色礦山建設。
一礦一策,穩步推進,已建成綠色礦山要在礦山環境、開采工藝、節能減排、科技創新等方面對照最新綠色礦山建設規范逐一找出相關差距,制定水平提升計劃,持續開展綠色礦山建設;擬建綠色礦山要編制綠色礦山建設實施方案,加快升級改造。各區人民政府根據各礦山編制的綠色礦山提升整改計劃和建設實施方案,按照“一礦一策”的原則,逐礦分階段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對于整合礦山綠色礦山建設,要因地制宜制定“一礦一策”的內容,與現有的綠色礦山相銜接,實現整合礦山的綠色礦山順利建設。
嚴格程序,規范管理,礦山企業達到綠色礦山建設要求后,向所在地區政府提交申請和自評估報告,區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開展綠色礦山評估。經區政府同意,上報市政府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經自然資源廳審核通過,納入自治區綠色礦山名錄,接受社會監督。納入綠色礦山名錄的采礦權人應當持續開展綠色礦山維護,確保相關指標符合綠色礦山建設要求。各級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要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對納入綠色礦山名錄的采礦權人進行檢查,嚴格落實綠色礦山名錄退出機制,不宜繼續納入綠色礦山名錄的,移出綠色礦山名錄。
第二節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
一、新建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
對新建(改、擴建)礦山,堅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并重的原則,實行嚴格的礦山地質環境準入制度。采礦權申辦采礦許可證,必須按照相關文件要求,綜合開采條件、開采礦種、開采方式、開采規模、開采年限、地區開支水平等因素,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報市級具有審批權限的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審查、公告,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治理。
二、生產、整合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
對生產礦山,要完善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管理制度,建立相應的考核機制。對整合礦山,按照整合后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制定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管理制度,統籌整合區內的礦山實現集中連排、集中治理。所有生產礦山都要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并嚴格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的內容和治理進度,實施相關治理工程,實現“邊生產、邊治理”的良性狀態。編制方案率達100%,礦山地質環境年度治理達到應治盡治。采礦權人變更開采方式、礦區范圍、生產規模、主要開采礦種時,應當重新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
生產礦山集中連片治理以市人民政府為主導,各區人民政府組織礦山地質環境集中連片綜合治理方案的編制和實施,并負責審批和驗收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統籌使用管理辦法,明確基金的統籌使用方式及監管方式,統籌使用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開展治理。2021年完成所有集中連片綜合治理方案編制;2022年治理工程全面實施;到2023年采坑開始實現內排,集中連片治理初見成效,完成治理面積11.44平方千米;到2025年集中連片治理成效顯著,完成治理面積34.32平方千米。
煤礦區集中連片治理工程要充分考慮煤田(煤礦)火區采空區治理項目,渣矸分類集中處置,及時開展排土場矸石自燃防治,借助礦業權整合,打通相鄰采坑,統籌采坑內排時序,科學合理設置連片外排土場,集中有序排放,最大限度減少露天采坑和高陡排土場留存數量,減少裸露土地面積,統一排土場臺階高度、寬度、邊坡角度、覆土厚度及恢復植被措施等,形成規模化排土區域,兼顧區域生態修復需要,同時考慮為矸石、煤泥、工業固體廢棄物等處置預留場地。涉及井工開采的要及時防治地面塌陷、地裂縫災害隱患,鼓勵利用矸石進行充填開采,盡量減少對地表的擾動。
石灰巖礦區集中連片治理工程要充分考慮料堆的合理設置、廢渣的集中排放和最終采場邊坡形態,同一山體要自上而下分層開采,相鄰礦山要統一開采和排棄臺階高度、邊坡角度,統一治理模式和標準。
專欄6 ?生產礦山集中連片治理規劃表 | |||
項目名稱 | 工作內容及要求 | 組織 單位 | 責任主體 |
摩爾溝煤礦區 集中連片治理 | 2021年底前完成方案編制;2022年開展治理;2023年治理率達到40%;2025年治理率達到100%。 | 烏海市政府 | 礦山企業 |
卡布其煤礦區 集中連片治理 | 2021年底前完成方案編制;2022年開展治理;2023年治理率達到40%;2025年治理率達到100%。 | 烏海市政府 | 礦山企業 |
駱駝山煤礦區 集中連片治理 | 2021年底前完成方案編制;2022年開展治理;2023年治理率達到40%;2025年治理率達到100%。 | 烏海市政府 | 礦山企業 |
海南區駱駝山滴瀝幫 煤礦區集中連片治理 | 2021年底前完成方案編制;2022年開展治理;2023年治理率達到40%;2025年治理率達到100%。 | 烏海市政府 | 礦山企業 |
西來峰白云烏素煤礦區集中連片治理 | 2021年底前完成方案編制;2022年開展治理;2023年治理率達到40%;2025年治理率達到100%。 | 烏海市政府 | 礦山企業 |
公烏素煤礦區 集中連片治理 | 2021年底前完成方案編制;2022年開展治理;2023年治理率達到40%;2025年治理率達到100%。 | 烏海市政府 | 礦山企業 |
蘇海圖煤礦區 集中連片治理 | 2021年底前完成方案編制;2022年開展治理;2023年治理率達到40%;2025年治理率達到100%。 | 烏海市政府 | 礦山企業 |
五虎山集中 連片治理 | 2021年底前完成方案編制;2022年開展治理;2023年治理率達到40%;2025年治理率達到100%。 | 烏海市政府 | 礦山企業 |
呼珠不沁希勒石灰巖 礦區集中連片治理 | 2021年底前完成方案編制;2022年開展治理;2023年治理率達到40%;2025年治理率達到100%。 | 烏海市政府 | 礦山企業 |
西水平臺山石灰巖礦區集中連片治理 | 2021年底前完成方案編制;2022年開展治理;2023年治理率達到40%;2025年治理率達到100%。 | 烏海市政府 | 礦山企業 |
三、閉坑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
采礦權人終止采礦活動或礦山閉坑,采礦權人必須完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義務。積極爭取各級財政資金及社會多渠道資金投入治理工作,采取“政府主導、政策支持、社會參與、開發式治理、市場化運作”機制,鼓勵社會資金投入,遵循“誰治理、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構建多元化的資金投入機制。切實解決全市歷史遺留無主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優先治理影響人居環境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
四、加強礦山地質環境監測與監管
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監督與管理,建立礦山地質環境問題臺賬,市級做好監督指導,各區組織開展所有生產礦山地質環境問題核查,建立公示制度,礦山企業應當在每年3月底前將年度治理計劃書、基金提取使用情況和本年度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計劃等相關信息及時準確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實行季報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屬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財政、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按照“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進行監督檢查,建立誠信制度,對于拒不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義務的礦山,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應將其違法違規信息建立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向社會公布。
拓展多元化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投入機制,嚴格按照自然資源部關于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的意見,不斷拓展融資渠道。鼓勵社會多渠道資金參與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作,積極引入市場機制,通過稅收優惠、財政補貼、土地使用、信貸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將礦山生態恢復治理與光伏業、種植業、林業、畜牧業等產業發展相結合,有效實現礦山恢復治理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
鼓勵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科技創新,鼓勵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先進技術和方法。尤其要加強煤礦礦山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技術方法研究工作。將更多科研成果轉化為生產力,充分發揮科技創新的引領和支撐作用。
強化宣傳教育、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加強對采礦權人和礦山作業人員的教育和培訓,提高采礦權人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意識,自覺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義務。重點針對礦區及周邊居民開展相關法規和科學知識的普及工作,告知其應有的權利和義務,拓寬和暢通群眾舉報投訴渠道,完善公眾參與的規則和程序,采用多種方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和建議,自覺接受群眾評議和社會監督。
第一節 ?加強組織領導
在市人民政府統一部署下,市自然資源部門與市發改、工信、財政、生態環境、住建、交通、水利、農牧、商務、文體旅游、統計、能源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推進規劃的實施。加快推進我市礦產資源整合工作,穩步推進礦山生態環境集中連片治理工作,依法合規推動礦業權退出,切實加強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加強規劃信息化管理,出臺配套政策措施、指標體系、考核辦法和其他指導性文件,抓好落實和監督工作。對新建礦產資源開發項目,相關部門要就資源開發是否符合“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要求、區域生態環境承載能力、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等方面進行統籌論證,論證可行后辦理相關證照手續,論證不通過的嚴禁新建。
第二節 ?建立完善規劃實施目標責任考核制度
建立完善規劃實施的領導責任制和目標考核制度。強化各級領導干部責任意識,將規劃實施效果納入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人的考核內容。市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按照管理職責將規劃目標、任務進行分解落實,明確責任分工和考核指標,并納入年度目標管理體系統一考核。
第三節 ?健全完善規劃實施評估調整機制
在規劃實施中期和末期,對規劃各項任務的執行情況、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等開展規劃評估,健全完善規劃實施評估機制。對規劃評估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意見,對規劃進行必要的調整和修編,增強規劃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節 ?加強規劃實施情況監督檢查
市、區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按照各自的管理職責,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監督管理。將規劃實施監督檢查列為自然資源執法監察的重要內容,對違反規劃的行為,應及時予以糾正、查處。同時,要廣泛宣傳,接受公眾對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不斷提高規劃民主決策和公眾參與水平。加強對規劃落實情況的跟蹤和監督,根據實際發展情況及時對規劃進行必要的調整,做好中期評估,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規劃中確定的各項指標以及重大政策、重要改革任務和重大工程項目,要明確責任主體、實施進度要求,加強評估督導,確保如期完成。
第五節 ?提高規劃管理信息化水平
在規劃編制的同時,同步推進礦產資源規劃數據庫建設,建立全市統一的規劃數據庫。納入全自治區統一的礦產資源規劃數據庫,實現對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實施情況的實時監測,為規劃管理提供強大的信息支撐。
為促進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與環境的協調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關于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加強空間管制、總量管控和環境準入的指導意見(試行)》等要求,對本《規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本輪《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主要分三個方面進行評價,一是生態環境質量現狀分析,二是規劃實施生態環境影響評估,三是提出環境影響減緩對策措施。
第一節 ?生態環境質量現狀
烏海市中心城區2020年空氣質量優良天數304天,與2015年相比增加37天,空氣質量優良率提高10.7個百分點。“十三五”期間累計投入環境綜合治理資金190.8億元,實施大氣環境綜合整治項目1929個,完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42平方千米,建成自治區級綠色礦山13座,入選國家大宗固廢綜合利用基地城市。四級河長制全面落實,黃河烏海段水質提升到Ⅱ類,躋身全國水生態文明城市。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五年前下降36%。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43%,人均公園綠地面積19.5平方米,成功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和全國綠化模范城市。
烏海市礦產資源開發歷史較久,開發利用程度較高。多年來,礦業經濟的不斷發展,礦產資源開發規模及開發強度不斷提高,各類礦山環境問題日趨突出。區域環境污染類型復雜,特別是礦區揚塵、煤矸石自燃、煤田自燃和工業點源等污染問題突出,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強度大。
烏海市重要環境保護目標主要有西鄂爾多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金沙灣國家沙漠公園、龍游灣國家濕地公園、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
第二節 ?生態環境影響評估
礦產資源開發空間布局對環境的影響。《規劃》劃定了1處國家規劃礦區、1處國家能源基地與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區、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等有重疊情況,在開發利用、基地建設時要滿足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區、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的管控要求。5處集中開采區、7處開采規劃區塊與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區、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等沒有重疊情況。集中開采區距離黃河流域較近,部分開采規劃區塊與自然保護區距離較近,因此在礦產資源規劃中應給予足夠重視。
礦產資源勘查對環境的影響。勘查期間對環境的影響主要是生態環境影響、水環境影響、大氣環境影響、噪聲環境影響、固體廢物環境影響等方面。
生態環境影響分析:一方面表土開挖、棄土堆放占壓、施工、運輸等活動及人員進駐導致植被破壞,影響景觀協調和美觀。另一方面鉆探等施工會對原地形地貌、地表組成物質和植被產生擾動、破壞,使其失去原有固土防沖的能力,造成新的水土流失??辈槠陂g一般施工范圍較小,時間較短,不會對生態環境造成較大的破壞。
水環境影響分析:水污染的來源主要為生活污水及生產廢水排放??辈槿藛T日常洗漱、生活所產生的少量污水,間斷排放,主要含COD、BOD5、SS等污染物??辈槭┕ぎa生的廢水會對鄰近的河流水質造成潛在的污染,鉆探過程中鉆具產生的油污、泥漿也將一定范圍內對水環境產生潛在污染。
大氣環境影響分析:勘查期間產生的廢氣有鉆探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揚塵,運輸車輛尾氣,施工機械及發電機產生的廢氣等。施工揚塵受開挖量、風速和空氣濕度影響較大;車輛在運行過程中將產生顆粒物、NOx、THC等大氣污染物;另外,鉆機及泥漿泵等燃油機械設備工作期間油料燃燒將排放少量的尾氣。
噪聲環境影響分析:噪聲的來源包括運輸車輛噪聲、施工設備噪聲、發電機噪聲等。施工過程中應采取隔聲降噪等措施,一般勘查施工現場遠離敏感目標,不會對周邊敏感目標產生較大影響。
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固體廢物主要為剝離的表土,探槽開挖時產生的臨時土石方、鉆探帶出的泥漿、廢棄的地質巖樣等。表土及臨時土石方暫存后回填,各類固體廢物做到綜合利用,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對環境的影響。規劃涉及的煤礦、石灰巖礦及普通建筑用砂礦采用露天開采與地下開采的方式,開采期間對環境的影響主要是生態環境影響、水環境影響、大氣環境影響、噪聲環境影響、土壤環境影響等方面。
生態環境影響分析:礦山開采改變了土地利用類型和結構,造成了植被生物量損失,加劇了水土流失。其中占用破壞土地資源以露天開采為主,根據2020年礦山地質環境動態監測數據統計,全市礦業活動壓占挖損土地面積59.58平方千米,占全市采礦權面積的29.76%。
水環境影響分析:礦產資源開采過程中產生的廢水主要是礦坑廢水、疏干排水、生活污水和排土場淋溶水。其中疏干水、生活污水經處理后回用或排放。外排土場中存放的礦山開采剝離廢石所含的有害組分較少,只在雨水沖刷時可能匯聚向地勢低洼處排放,礦區地下水較深,地下水基本是保持原生態,對地下水影響甚微。
大氣環境影響分析,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產生的大氣污染物主要包括,一是采礦工程產生的廢氣,主要是采礦粉塵、爆破煙氣及柴油機尾氣。二是選礦工程產生的大氣污染物,主要是礦石在破碎、篩分、轉運等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三是排土場及尾礦庫產生的揚塵。四是運輸揚塵。
噪聲環境影響分析,聲環境影響主要來源于工業場地機械設備,如潛孔鉆、空壓機、破碎機和篩分機等,此外,車輛運輸噪聲對周圍環境也會造成一定影響。通過合理安排運輸計劃和工業場地內設施布局,可使得聲污染源對環境的影響降低到環境可接受范圍內。
土壤環境影響分析,煤矸石中含有大量的有機成分,同時富含金屬、堿土金屬和硫化物等,是無機鹽類污染源,可通過大氣降水淋濾而污染環境。礦山在開采過程中,表土剝離、地表擾動以及礦石堆放等,對土壤結構和肥力產生不利影響,造成土壤肥力的下降。
礦產資源整合對環境的影響。為推進烏海市形成以大中型礦山企業為主體的礦業開發新格局,從源頭助推礦山地質環境連片治理,開展礦產資源整合,在礦業權整合區塊中包含了邊角資源的整合,礦山開采損毀面積將有所擴大,對生態環境破壞進一步加劇。由于邊角資源面積較小,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在環境承載力范圍之內。
第三節 ?環境影響減緩對策措施
涉及生態保護紅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基本農田等敏感區塊進行優化調整,在規劃區塊投放時嚴格執行烏海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條例進行保護。
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剝離表土前應對表層預先灑水,鏟裝前和破碎入料前采用噴霧灑水。破碎機、篩分機應安裝防塵罩,并在篩分口設置噴水霧化裝置。對臨時排土場和礦石堆場進行灑水降塵。礦區周圍進行植樹綠化,形成綠化防護林帶。運輸車輛車廂全封閉,杜絕運輸過程中礦石、石子遺灑。礦區運輸道路應做好路面硬化,道路兩側應加強綠化。易起塵路段和經過的村莊路段設專人每天清掃,并配備灑水車對運輸道路進行灑水降塵。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對于礦區礦坑廢水以及生活污水,要切實落實處理回用措施,嚴禁就地排放,防止地表水體污染。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礦區在開采過程中,應做好礦區地下水水量、水質監測工作,及時掌握地下水水質、水位的變化情況。對礦坑排水量與采場地下水位開展動態觀測,充分了解掌握采場區域水文地質規律,加強地下水位監控。同時加強礦山外圍地下水動態監測控制,在礦區周圍村莊用水井設置地下水長期觀測點,掌握地下水位和水質變化情況。對工業場地及周圍可能產生污染的地面進行防滲處理,并及時將泄漏、滲漏的廢水收集起來進行處理,有效防治灑落地面的廢水與潛在污染物滲入地下造成地下水的污染。
噪聲環境影響防治措施。工業場地機械設備采取減震、隔聲、消聲及吸聲等措施,降低礦山開采過程中的聲環境影響。如潛孔鉆安裝隔聲罩、減震墊。破碎機、篩分機固定基座,并安裝減震墊、隔聲罩。風鉆應固定基座??諌簷C應安裝隔聲罩或置于室內。裝載機應限速運行,運輸車采取限速、禁鳴喇叭、控制運輸時間等措施。礦區周圍兩側加強綠化,從傳播途徑上降低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固體廢棄物處置措施。剝離表土直接作為礦山生態恢復覆土,多余表土和廢棄石料可用于工程填方。生活垃圾在礦區內統一收集后由運輸車運輸下山至垃圾中轉站進行處理;機械檢修廢棄物由企業統一收集后交由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
生態環境影響的防治措施。深入推進礦山環境綜合治理。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壓實礦山企業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及土地復墾主體責任;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加大歷史遺留無主礦山生態修復和治理力度。探索構建“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的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新模式。推進露天采坑內排和井工礦回填,提高礦山生態修復治理標準,因地制宜進行修復治理,最大限度恢復礦山原生態。
第四節 ?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規劃》的指導思想、總體規劃目標、勘查開發總體布局基本合理,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和相關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與地方的相關規劃基本協調,《規劃》實施產生的三廢、噪聲、水土流失、占用土地等會對大氣、水、生態和環境帶來不利影響。規劃區塊投放時要嚴格執行“三線一單”生態環境管控,嚴守生態紅線,并通過污染控制措施、生態保護策略、加強管理等措施將生態環境影響控制在可控范圍內。從生態環境影響角度看,該規劃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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